发布文号: 东府办[2005]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统计局《东莞市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二日
东莞市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决定,2005年在全国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现在起至2006年7月份,我市将按准备工作、调查登记、数据处理、资料汇编及开发应用等四个阶段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历时一年半。现将有关实施工作说明如下:
一、调查目的
国务院在通知中指出,这次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摸清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
二、对象和内容
这次调查将在全国各县(市、区)抽样的6万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小区的全部人口,共约1300多万。广东省政府决定扩大调查样本,在全省开展3%人口抽样调查,调查点布及各乡镇,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
三、时点及阶段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调查工作具体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05年9月30日以前。包括各级人口抽样调查机构的建立,人员到位,制定调查工作规划,基层行政区域资料整理和人口状况摸查,编制及抽取镇、村样本框,调查小区、区划编码及绘图,选调及培训各级调查人员,开展宣传动员,经费及物资准备,数据处理准备,调查登记前摸底等。
(二)调查登记阶段:2005年10月至11月。包括调查员入户登记,登记的复查,逐级进行登记资料验收,质量抽查,抽样调查资料的手工汇总等。
(三)数据处理阶段:2005年12月至2006年6月。包括抽样调查资料编码、录入处理及审核汇总,发表主要数据公报等。
(四)资料开发分析及总结阶段:2006年1月至2006年8月。包括评估调查数据、开发应用、编辑印刷汇总数据、总结报告调查工作、总结表彰、资料归档等。
四、领导机构
按照上级要求,东莞市成立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周致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赖源顺(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琦元(市统计局局长)
陈伟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曾瑞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员:陆世强(市委宣传部)
王剑鸿(市发展和改革局)
叶松柏(市人事局)
袁佩霞(市民政局)
陈锐康(市财政局)
黄金海(市教育局)
王德平(市卫生局)
黄慧屏(市劳动局)
方毓佳(市建设局)
何肖弟(市农业局)
梁经昌(市经贸局)
杨东如(市外经贸局)
黎自力(市工商局)
陈志田(市统计局)
罗松茂(市社会保障局)
祁伟(市海洋与渔业局)
吴小峰(市广播电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陈志田同志兼任。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25人,负责全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和组织实施。人员的到位时间,初定于今年2月底。
各镇区及松山湖管委会要于今年3月分别相应成立该项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以公安分局为主组织到位的镇区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7-10人,负责本辖区内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人员抽调情况
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计划如下:市统计局5人、市公安局2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局、市农业局、市经贸局、市对外贸易局、市工商局、市社会保障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广播电视局各1人。
各部门选调工作人员,要求业务熟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最好是参加过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工作人员。选调工作人员经考察不适宜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一律退换。抽调人员工作时间约一年半。
六、地点及经费
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地点设在市行政办事中心12楼。
这次人口抽样调查,调查点布及各镇区,我省实际抽样调查3%,人口规模大,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担负着组织指导全市各镇区的调查工作,时间跨度2年,调查经费由市财政局分年度作出预算安排。各镇区按照各级负担原则,相应列入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