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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和《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章程》要求,市政府于2005年2月2日(深府(2005)23号)决定,成立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统筹、协调、指导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梁道行
副主任:张绮文、管林根(市劳动保障局)、李廷忠(市财政局)、陶长春(市审计局)、王文君(市监察局)、毛晓碚(市总工会)
委 员:袁建勇(市劳动保障局)、陆韬(市人事局)、彭汉共(市卫生局)、李少梅(市民政局)、侯建潮(福田区政府)、刘影周(罗湖区政府)、邹渝(盐田区政府)、陈文江(南山区政府)、王立新(宝安区政府)、傅新江(龙岗区政府)、齐灵(市社会保险学会)、张学泰(市社会保险学会)、潘力(市劳动学会)、张延冬(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楼锡峰(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凤琴(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陈接源(深圳大学)
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管林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建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成立后,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委员会同时撤销。
二○○五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