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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3-29 生效日期: 2002-03-29
发布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晋价费字[2002]77号

省人事厅、各市地物价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才市场服务领域、规模和内容不断扩大,为进一步规范人才市场收费行为,维护人才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财综字[2001]94号)精神,现将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经营性收费项日、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市场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并遵循自愿、公平、有偿和不以盈利为目的原则,严禁凭借其行政职能强行服务,强行收费。

  二、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服务收费项日和标准见附表,收费标准为最高上限,各地人才市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人才市场接文件后,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并接受物价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
人才市场服务收费项目、标准

 


┌────────┬────────┬────────┬────────┬────────┐
│  业务项目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标准   │  服务内容  │
├────────┼────────┼────────┼────────┼────────┤
│ 一、人才交流 │1、求职登记入网 │  每人/次   │    10    │填写《人才登记表│
│        │    费    │        │        │》,负责信息分类│
│        ├────────┼────────┼────────┤、整理、输入求职│
│        │2、招聘登记入网 │  单位/次   │    40    │人员信息库、运用│
│        │    费    │        │        │多种信息发布渠道│
│        │        │        │        │向用单位推荐,期│
│        │        │        │        │  限半年。  │
│        ├────────┼────────┼────────┼────────┤
│        │3、人才信息查询 │  单位/次   │  双方协商  │提供查询用人单位│
│        │   服务费   ├────────┤        │及求职信息库详细│
│        │        │  个人/次   │        │   资料。   │
│        ├────────┴────────┴────────┼────────┤
│        │         4.推荐成功服务费         │为求职人员找到工│
│        ├────────┬────────┬────────┤作单位,双方达成│
│        │  初级人才  │  每人/次   │    30    │  用人协议。  │
│        ├────────┼────────┼────────┤        │
│        │  中级人才  │  每人/次   │    50    │        │
│        ├────────┼────────┼────────┤        │
│        │  高级人才  │  每人/次   │    80    │        │
├────────┼────────┼────────┼────────┼────────┤
│ 二、市场招聘 │ 1.信息服务费 │        │    70    │提供人才信息资料│
│        │        │        │        │,同时在交流大厅│
│        │        │        │        │ 公布招聘信息。 │
│        ├────────┼────────┼────────┼────────┤
│        │2.固定交流日招聘│  每摊位/天  │   200    │在人才市场内提供│
│        │   摊位费   │        │        │  招聘摊位。  │
│        ├────────┼────────┼────────┼────────┤
│        │3.大型交流会入场│  每人/次   │    8    │        │
│        │    费    │        │        │        │
│        ├────────┼────────┼────────┼────────┤
│        │4.毕业生就业专场│  每人/次   │    5    │        │
│        │   入场费   │        │        │        │
│        ├────────┼────────┼────────┼────────┤
│        │  5.合同鉴证  │  每人/次   │    8    │提供合同书,对合│
│        │        │        │        │同内容进行审核鉴│
│        │        │        │        │   证。   │
├────────┼────────┼────────┼────────┼────────┤
│ 三、引进人才 │为用人单位引进人│        │  双方协商  │运用多种渠道为用│
│        │才服务费(向用人 │        │        │人单位收集人才信│
│        │单位收费,不再收│        │        │息,并组织专家或│
│        │ 取合同鉴证费) │        │        │运用测评手段,筛│
│        │        │        │        │选符合用人单位需│
│        │        │        │        │要的人才,向用人│
│        │        │        │        │单位推荐,双方达│
│        │        │        │        │成用人协议后,为│
│        │        │        │        │其办理人事关系流│
│        │        │        │        │  动手续。  │
├────────┼────────┼────────┼────────┼────────┤
│ 四、人才测评 │ 人才测评服务费 │  每人/次   │  双方协商  │        │
├────────┼────────┼────────┼────────┼────────┤
│五、机构设置、人│  设计服务费  │   每单位   │   协商   │帮助单位制定机构│
│  力资源开发  │        │        │        │、岗位设置方案,│
│        │        │        │        │开展人才培训等。│
├────────┼────────┼────────┼────────┼────────┤
│ 六、人事代理 │1.单位人事代理开│   每单位   │   400    │人事管理纳入由人│
│        │户费(一次性交纳)│        │        │才交流中心归口的│
│        │        │        │        │同级企业序列管理│
│        │        │        │        │    。    │
│        ├────────┼────────┼────────┼────────┤
│        │2.暂未落实单位大│   每人   │   400    │负责办理接收手续│
│        │中专毕业生挂靠服│        │        │,落户、粮关系,│
│        │   务费   │        │        │换发身份证及集体│
│        │        │        │        │户管理等各种事项│
│        │        │        │        │    。    │
├────────┼────────┼────────┼────────┼────────┤
│  七、其他  │职称代评审服务费│  每人/次   │   3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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