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交财字[2001]252号
省公路局:
你局《关于大张公路张西河收费站延期征收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晋公财字[2001]79号文)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经省政府批准,1996年设立大张公路张西收费站,该公路贷款总额为1932万元,至2000年年底累计收费总额为2373万元,收费配套设施、经费、税金支出为713万元,偿还银行贷款967万元,偿还贷款利息693万元,尚需归还贷款余额为963万元,经研究,同意继续收费车辆通行费归还贷款。
二、收费期限延长到2004年年底为止。在此期间如果提前归还借款应立即停止收费。
三、其他事项仍执行晋交财字(1999)473号文,《关于延长大张线天镇张西河收费站收费期限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