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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物价局关于2000年全国足球甲A联赛厦门赛区票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2-21 生效日期: 2000-02-21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厦价[2000]费字039号
厦门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根据《全国足球甲级队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承办甲A联赛厦门赛区的比赛任务。经研究,同意将2000年全国足球甲A联赛厦门赛区的门票规定如下:   1、特等票:每票70元、套票(甲A十三场主场比赛)800元(西5台-西6台);
  2、甲等票:每票50元、套票550元(东5台、东6台、西3台、西4台、西7台、西8台);
  3、乙等票:每票30元、套票300元(东3台、东4台、东7台、东8台、西1台、西2台、西9台、西10台);
  4、丙等票:每票20元、套票200元(东1台、东2台、东9台、东10台);
  5、丁等票:每票10元、套票90元(南、北看台);
  6、学生团体票:票价5元、套票60元(南、北看台)。
  上述标准有效期至厦门主场赛事结束。售票时,需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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