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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保险公司关于发展我省保险事业报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1-05-27 生效日期: 1991-05-27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省保险公司《关于发展我省保险事业的报告》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关于发展我省保险事业的报告 
 
  近几年,我省保险事业蓬勃发展。一九九0年,国内外业务保险费收入43,259万元,扣除储蓄性人身保险业务和返还性养老金统筹业务以处,财产保险业务保险费收入24,828万元,各种保险款23,000多万元,为补偿企业意外经济损失,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聚集建设资金,回笼货币,安定人民生活,发挥了保险业特有的经济补偿作用。 
  为了在治理整顿中进一步发展我省保险事业,更好地发挥其特殊的经济补偿作用,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整顿保险秩序,充分发挥保险业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事业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89〕11号)精神,要加强保险市场管理,整顿好保险秩序,不经过国家指定的保险管理机关批准,任何部门不得开办财产保险、独生子女保险、农村房屋、农村劳力保险和村干部养老金保险等业务,如擅自开办保险的,建议银行部门不予开户,工商部门不予登记。 
  为了便于保险业统一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今后有关保险条款的设计、保险费率的厘订,应统由国家指定的人民银行一家审理。 
  二、积极稳步发展保险事业,为振兴吉林经济服务。保险业是一项新兴的事业,也是一种集万家之资、救一家之灾的经济互助形式,它不仅担负着数以万计的家庭生活安定的责任,而且更重要的是担负着千万户企业稳定生产的经济责任,因此,企业参加保险是万全之策,家庭参加保险是明智之举。 
  (一)要加快种、养两业保险的发展。农业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根据党的五中全会精神,省委、省政府一再强调要重视农业,支援农业,发展农业。因此,保险业要在为发展农业服务上做文章,实行倾斜政策,开拓服务项目,开创服务门路,迈开服务步伐,为发展农业立新功。种养两业保险变成地方性险种,要向深层次、多方位探索。当前,在试办大牲畜、黄烟、森林、芦苇、西瓜等保险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拟在重点产粮和重点森林县(市)先试办粮油作物成本保险和木材外调运输责任保险。除保险正常赔款以外,保险基金结余部分,建立地方保险风险基金制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当前农民经济承受能力较低和抗灾能力较差的情况下,可以在扶贫乡镇种养两业保险范围内,对保险费实行“保险公司借一点、集体筹一点、农民拿一点”的办法,即保险公司从地方保险风险基金借一点,乡镇从公积金筹一点,农民自巳拿一点。也可以给农民提供无息或低息贷款,用于购买化肥、农药以及各种农用物资。 
  (二)要积极动员企业参加保险。这是保险服务的主要对象。企业财产保险要在承保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加企业保障面。对省直大型企业,如吉化、扶油等,保险有责任保障其安全生产,并动员其所有财产和机动车辆积极参加保险,地方企业都要足额参加财产保险。企业经营已实行新的一轮承包,企业承包者难以承担灾害风险。因此,必须把企业财产保险纳入承包机制,列为承包内容之一,扩大企业安全系数,确保企业经济利益。今后发生保险责任内的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补偿。对不参加保险者,如发生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各级财政不予核销或拨补。 
  中直驻我省大型企业,地方负有保护安全生产的责任,要动员其所有企业财产足额参加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拟实行地方法定保险。城乡家财保险要有新发展,这是服务性险种,涉及千家万户,承保有条件,群众有要求,既可以稳定人心,又可以促进社会安定,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应尽力而为。在福利基金结余的情况下,只要政策允许,企业可以为职工办理人身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 
  (三)要大力发展人身保险。这是回笼货币,分流购买力的一种手段。人身保险,既有储蓄性,又有保险性,既有利国性,又有利民性,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我省人身保险源很丰富,潜力很大,服务险种很多,前景很可观,大有作为,一定要有突破性发展。 
  简易人身保险,要调整好政策,进一步抓好独生子女保险。在这方面已呈现出很有发展的势头,要继续抓下去。要大力拓展养老金保险,积极办好城乡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统筹养老金保险,凡是自行办理养老金统筹的,都应该移交给当地保险公司统一办理。对民办教师、村干部以及广大农民,都可动员其参加养老金保险,使其真正做到老有所养。在全省逐步实现职工养老保险化、群众养老保险社会化。 
  (四)涉外保险业务是非贸易创汇的一条主要渠道,特别是在当前外汇紧的情况下,搞好涉外保险,为国家多创汇,更有新的意义。因此,保险部门要和外贸部门同心协力,把能办到的涉外业务都办到手,争取为国家多创汇。 
  三、加强防灾防损工作,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做好保险防灾工作,减小灾害经济损失,这是最佳的增产节约的办法。企业向防灾要安全、要稳定、要效益、要后劲,保险是责无旁贷的。一定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加强防灾检查,消除隐患。要建立防灾基金制度,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拟从保险防灾费中提取一定比例,做为防灾基金,可以低息或无息拨给企业用于购置安全生产设施,定期收回。基金有力量,也可以无偿地拨下去一些,用于企业安全防灾。要组织保险防灾服务队,深入企业,无偿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材料,为企业多办一些实事。今后企业出现不安全因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仅要追究企业领导责任,而且也要追究保险领导责任。 
  四、搞好保险资金运用,支援经济建设。保险资金运用,在不影响保险赔款的情况下,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把暂时不用的各项保险准备金实行有偿使用,可以利用保险基金“时间差”的条件,本着“小额、安全、急需、效益”的原则,重点放在流动资金上,起拾遗补缺的作用,为扶持地方企业生产经营,支援吉林经济建设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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