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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包片联系责任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29 生效日期: 2003-07-29
发布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泸市府办发[2003]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对县、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我市安全生产领导包片联系责任制。   一、领导联系各县区分工
  市长肖天任联系合江县;
  常务副市长林海云联系叙永县;
  副市长李小端联系江阳区;
  副市长庭继岗联系龙马潭区;
  副市长楚明联系泸县;
  副市长余小平联系纳溪区;
  副市长梁伟华联系古蔺县。
  二、领导包片联系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一)负责对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确保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二)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掌握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
  (三)参加县、区重大安全生产活动,指导县、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督促县、区及时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三、各县、区要相应建立县、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的安全生产领导包片联系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人。各地 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严起来,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
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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