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单位关于开展2003年度城市“三化”长效管理评比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08 生效日期: 2004-04-08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04]8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办《关于开展城市“三化”长效管理评比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请示》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四月八日
关于开展城市“三化”长效管理评比及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
  为进一步洁化、绿化、亮化(简称“三化”)杭州,迎接“五一”旅游黄金周和全国旅交会的召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单位关于杭州市城市洁化绿化亮化整治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35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战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管理体制,将责任制贯穿于城市“三化”工作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按照“平时长效保重点,节前整治创亮点,全面排查促完好,整洁优美迎佳节”的要求,重点治理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店招店牌“脏、乱、差”现象。通过评比和整治活动,检验“三化”长效管理的落实情况,展示我市“三化”管理成效,以整洁、优美的环境迎接“五一”旅游黄金周的到来和全国旅交会的召开。

  二、工作内容
  根据市领导要求和市有关文件精神,对2003年度城市“三化”长效管理工作绩效进行评比,开展城市“三化”专项整治活动。
  (一)长效管理成绩以考评2003年第四季度、2004年第一季度的长效管理情况为主,结合考评2003年5月至2004年4月的工作情况,占总分的50%。
  (二)专项整治成绩依据2004年3月下旬至4月城市“三化”专项整治的工作绩效予以评定,占总分的50%。其主要内容是:
  1、洁化方面。基本消灭“脏、乱、差”现象,重点整治市政(交警护栏)设施破损和市区环境“脏、乱、差”。包括已建道路路面破损、侧石残缺,两侧的垃圾,杆线、水管、建筑材料乱堆乱放等情况;在建道路的文明施工情况;城郊结合部的垃圾清理和河道保洁情况;墙体美化情况。
  2、绿化方面。基本消除黄土裸露现象,重点整治已建道路两侧的绿化带缺损。包括已建道路绿化带稀损情况,绿化带、树穴内黄土裸露、植物损毁现象以及绿化带内保洁情况;主要道路节日盆花摆放情况。
  3、亮化方面。基本消除断字缺亮现象,重点整改道路两侧路灯残缺、灯箱广告缺腿少字现象。

  三、工作步骤
  (一)开展专项整治
  1、调查准备阶段(4月初至4月10日)。
  (1)组织领导。在市城市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各区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城市管理考核工作机构,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2)工作动员。召开2004年度城市洁化绿化亮化专项整治月动员大会。各区和市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进行全面动员,为整治活动全面开展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
  (3)由市城管办、市园文局(市城区绿化办)、市城管执法局等单位牵头,对全市范围内重要道路和主要道路的“三化”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检查,同时抽查50%以上一般道路的“三化”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区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应及时落实整改。
  (4)各区政府要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一般道路的“三化”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检查,并认真落实整改。各区排查问题数不得明显少于市查问题数,自查情况作为考核各区专项整治工作绩效的依据之一。市各相关部门也应对所管理的城市设施进行自查自改。
  2、整改落实阶段(4月10日至4月23日)。
  (1)各区政府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已下放管理权限城市设施方面的问题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整改,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2)对未下放管理权限城市设施方面的问题,直接抄告市各相关部门,由其负责落实整改,同时抄告市城市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市各相关牵头部门要做好督查和滚动排查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同时结合长效管理总体安排,开展第一季度例行考评。
  3、检查验收阶段(4月23日至4月30日)。
  检查验收采取市民评议和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城市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牵头,市城管办配合。
  (二)对长效管理及专项整治绩效进行评比奖励
  1、市各相关单位工作情况评比。采取群众评议的方式,对市各相关单位管理的设施养护、保洁情况进行评议,评出最佳、最差管理单位,并作为评比最配合、最不配合单位的重要依据。评比结果纳入2004年城市管理目标工作任务考核。
  2、各区政府工作情况评比。由市城市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区“三化”整治落实情况进行评比,对成绩显著的城区进行表彰。
  3、具体奖励标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单位关于杭州市城市洁化绿化亮化整治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35号)规定执行。
  4、各区政府和市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情况同时纳入2004年度城市长效管理以奖代拨考核。
  5、将“三化”整治中的绿化考核工作纳入全年市、区两级“最佳”道路(河道)绿化和“最差”道路(河道)绿化的评选内容,作为各区全年绿化养护考核分的重要组成部分。
  6、4月底,市领导带队视察今年“三化”工作成效。

  四、责任分工
  (一)市城管办为整治活动总牵头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三化”整治的协调、考核、指导、服务和督查工作。
  2、会同市各相关部门制订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城市家具管理情况评比。
  3、为洁化整治责任单位,负责全市洁化整治的牵头、协调、督促、联络、服务等工作。
  (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为绿化整治责任单位,负责全市绿化整治的牵头、协调、督促、联络、服务等工作。
  (三)市城管执法局为亮化执法检查的责任单位,负责亮化工作的执法检查。市亮灯办要按照自身的职责,做好协调、督促、联络和服务工作。
  (四)各区政府为整治活动月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负责本辖区内“三化”整治的组织落实工作。
  (五)各杆线管理单位和公安交警、工商等部门要服从各区政府的工作安排,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评比活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迎接“五一”旅游黄金周的到来和全国旅交会的召开。
  (二)市各相关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专项整治的牵头和落实工作。市城管办要实行每周一报制,及时反映整治工作的进展、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强动态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市各相关单位予以整改。对已明确列入整治计划的,要进行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每周五报市城市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区政府应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将其列为近期城管工作的重点来抓,把落实长效管理与搞好专项整治结合起来。要抓紧明确相关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于每周一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
  (五)市各新闻单位要制订宣传方案,加强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对市民公德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素质。
  (六)市城管办、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要充分发挥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市容环卫监管中心、城区绿化办的监督服务职能,协调好当前正在实施的平路建厕、交通改造、截污纳管、道路绿化、低洼积水改造等工程与专项整治的关系,避免重复投入、重复劳动;要配合各区政府抓好整治项目的协调、督促、跟踪、服务工作,并于每周五报送整治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建议及对策;要认真核定专项整治项目所发生的工程量,为专项整治经费的最终审核提供依据。
  (七)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大对城市绿化的监管力度,及时处理损毁绿化行为。
  (八)整治工作所涉及的经费开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迎五一城市洁化绿化亮化专项整治月活动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88号)和杭政办函(2003)235号文件执行。
  (九)整治工作总结于4月25日前报送市“三化”办(联系人:黄振荣;联系电话:85808053;电子邮件:Hzr@cgb.hz.gov.cn)。
  萧山、余杭两区整治范围为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单位关于杭州市区街景市貌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6号)明确的杭州市区街景市貌长效管理道路范围。

附件:杭州市“三化”长效管理考核评分表(略)


市财政局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城管办
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杭州市“三化”长效管理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工作要求
  考核方式
  标准分
  考核分
  长效管理共50分
  排查
  整改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杭政办函(2003)235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完成市查问题整改工作,当月整改率80%以上,每低5%扣1分。无区领导检查信息,扣2分,无自查自改信息,扣2分。
  以上报资料为准。其中市政方面占30%,环卫方面占20%,绿化方面占30%,亮化方面占20%。
  20
  基础
  台帐
  基础台帐齐全,能按要求上报“三化”本底资料。
  以上报的“三化”本底资料情况为准。
  10
  成效
  明显
  以2003年第四季度、2004年第一季度长效管理考评情况为主,结合全年工作情况进行评比。
  20
  专项整治50分
  排查
  落实
  1、对“三化”整治项目按工作职责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
  2、排查出的问题不得明显少于市级牵头单位抽查问题数量。排查出的问题数每少10%扣1分,依此类推。
  以上报资料和实地检查情况为准。
  15
  整改
  到位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及市级牵头单位下达到各区的所有“三化”整治项目。
  2、不推诿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说明具体原因。
  3、未完成或未及时达到整改要求的,按比例扣除相应分值。
  以上报资料和实地检查情况为准。
  25
  信息
  及时
  反响
  良好
  1.按规定时间报送自行排查情况和动态信息,缺报一次扣0.5分。
  2、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三化”整治工作良好氛围,无有责新闻曝光。
  以上报资料和实地检查情况为准。
  10
  整治工作每周一报,缺报一次扣1分。
  以上报资料为准。
  通过专项整治,建设若干个具有特色的精品亮点可酌情加分(各区自行申报,加分不超过5分)。
  以实地检查情况为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