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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剑门关景区建设促进广元旅游发展议案的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13 生效日期: 2003-06-13
发布部门: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广府办发[2003]36号
剑阁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快剑门关景区建设促进广元旅游发展的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快剑门关景区建设促进广元旅游发展的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市四届人大五次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剑门关景区建设,促进广元旅游发展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从加强领导,理顺管理体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景区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促进剑门关景区建设发展的建议和要求。为认真办理、落实“议案”中提出的建议和要求,结合剑门蜀道旅游总体开发规划,特制定以下具体办理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剑门关景区地处入川咽喉,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具有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特别是三国文化享誉中外,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重点凡景名胜区——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也是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所在地,具有较大的旅游开发价值。
  目前,剑门关景区旅游开发步伐缓慢,与其声誉和资源品位极不相称,存在开发程度低、可游性与接待能力差、景区景点硬件设施严重缺乏、旅游产品研制开发滞后、景区管理体制不顺等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人们消费水平提高,国内外旅游产业的迅速发展,以及广元机场通航、绵广高速公路通车和广巴、广(元)汉(中)西(安)高速(高等级)公路的建设,为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带来了重要的历史机遇。加快推进剑门关旅游开发,已刻不容缓。
  依据国家对景区“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充分利用108国道、绵广高速公路、宝成复线与广元飞机场等便利的空陆交通,四川省三国遗踪旅游线和大九寨旅游线、川陕甘旅游“黄金三角”等方面的优势,按照“议案”的要求,
  坚持长远规划、综合治理、分步实施和以剑阁县办理为主、市级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原则,明确主攻方向和工作重点,立足从现在做起,有步骤地解决剑门关景区存在的重点问题,挖掘历史文化内涵。通过3至5年的努力,把剑门关景区建设成功能完善、服务配套的国家AAAA级风景名胜区和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龙头,把剑门关镇建成具有蜀汉风格的旅游大镇,从而促进全市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根据剑门蜀道总规要求,结合广元实际,2007年前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景区建设详规的编制工作与综合开发的总体规划。
  (二)加强对剑门关景区综合开发重要意义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干部群众,特别是当地干部群众的认识,增强开发剑门关旅游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理顺景区管理体制,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四)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和建设详规,完成必要的景区基础设施与文化娱乐配套设施建设。
  (五)根据规划要求,完成景区部分居民、配套设施的搬迁和拆除工作,搞好景区内的退耕还林与景区封闭管理工作。
  (六)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引进资金,快速推进剑门关景区的开发。
  (七)全面完成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把剑门关景区建成国家级AAAA级景区,并积极为申报世界历史文化与自然双遗产打下基础。
  三、加大对“议案”中提出的制约剑门关旅游开发的瓶颈问题的调研力度
  管理体制不顺和招商引资工作薄弱是影响剑门关开发的瓶颈问题,必须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迅速解决。
  (一)深入调查研究,尽快理顺体制。针对目前剑门关景区存在多头管理、多家经营、无序开发、投入缺乏的现状,责成市政府经研室、市旅游局等相关单位与剑阁县人民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省内峨眉山、窦团山、都江堰成立景区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局,促进当地旅游发展的经验,
  尽快提出切实可行的理顺管理体制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配套优惠政策。
  剑阁县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政策和景区实际情况,从有利于招商、有利于发展的角度出发,更新思维和观念,采取多种形式和多渠道筹集资金,组织开发景区建设,加快建设景区基础设施,及时制定剑门关景区旅游开发的优惠政策,需市政府制定的,由剑阁县人民政府专题请示市政府。在申报争取国家有关项目时,市、县应对剑门关景区给予倾斜。
  四、责任分工
  “议案”办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议案”办理的领导和协调,剑阁县人民政府、市旅游局为主办单位,市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建设局、市文化局、市水利农机局、市政府经研室、市工商局、市农行、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编办、市民族宗教局、市安监局、市以工代赈办、市扶贫办、市经合局和市地税局为协办单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剑阁县人民政府为剑门关景区建设的主体,全面负责剑门关景区开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剑门关景区开发建设详规,并报省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市财政为剑阁县补助一定经费,用于景区建设详规的编制。
  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争取工作,主动和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争取最大限度的支持。
  市经合局、市旅游局在对外招商引资时,要把剑门关景区的开发作为重点项目向外推荐。
  (二)市政府经研室牵头,市委政研室、市编办、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等参加,与剑阁县人民政府共同对景区管理和经营体制以及景区建设优惠政策等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三)市林业局协助剑阁县人民政府对景区内应退耕还林的土地进行调查摸底,并在两年内实施完退耕还林。
  (四)市水利农机局协助剑阁县人民政府作好后关门水库设计方案,并向上级申报水利建设项目,争取得到上级支持。
  (五)市交通局协助剑阁县人民政府做好向省、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景区封闭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协助剑阁县人民政府对剑门关景区的旅游市场进行全面整顿,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七)市计委、市以工代赈办、市扶贫办、市农行把剑门关景区所在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支持的重点,在向上申报项目、争取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
  (八)市环保局协助剑阁县人民政府制定剑门关景区及所在乡镇环境保护方案。
  (九)市安监局协助剑阁县人民政府制定排除景区安全隐患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市旅游局协助剑阁县人民政府组织培训、考核景区解说员,并实现持证上岗,挂牌服务。
  (十一)市物价局负责做好景区门票价格的审定和执行监督、规范管理。
  五、今年工作目标
  (一)剑阁县人民政府
  1、12月底前做好剑门关景区开发建设详规的编制工作。
  2、10月1日前开通景区内游人接待中心至索道站、关楼、剑门关镇、梁山寺的公交车。
  3、10月底前拆除草坪照像棚、交通岗亭、部分农户住房等与景区不协调的建筑物,规范设置景区游览线路指示、景观标识、道路警示标志。
  4、9月底前修复剑门关水库、水磨,改造梁山寺索道站,搞好游人接待中心的停车场以及姜维墓侧、梁山寺侧临时停车场建设,整治剑门关镇林园宾馆等处停车场,完善游人接待中心服务功能。
  5、9月底前搞好关口河道污水治理、绿化培植、景区垃圾清理、关口厕所和部分农户厕所整治及保洁工作,沿游览线路合理设置垃圾箱,严格控制和预防传染病的输入,确保景区无重大疫情。
  (二)市政府经研室牵头负责在7月上旬拟定出理顺景区管理体制的建议方案和部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方案并报市政府。
  (三)水利农机局和交通局在12月底前分别做好后关门水库方案、老国道108线绕过剑门关景区方案的设计与申报工作。
  (四)市环保局、安监局在8月底分别制定并督促实施剑门关景区及集镇环境保护方案和景区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五)市旅游局、市物价局8月底前分别做好景区导游人员培训工作、门票价格的审定以及景区旅游市场的整顿与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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