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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建设局关于慈溪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01 生效日期: 2004-03-01
发布部门: 慈溪市建设局
发布文号: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慈溪市委、市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市建设局在2月20日就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慈建设[2004]18号),要求各镇和施工企业认真吸取海宁2.15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对所属建筑工地进行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市建设局于2月23日至25日对各镇、街道和杭州湾新区的建筑工地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此次检查以各镇政府城建办检查和市建设局抽查相结合的检查形式,各镇及施工企业共检查工地83项,市建设局共抽查工地项目38项,面积65.8万平方米,其中整改24项,停工4项。

  二、此次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工地消防设施、施工用电、塔吊等大型设备的安全检查,检查发现,工地现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情况较好,公司与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各班组的安全责任制较齐全,工地的各项社会治安管理制度比较齐全,但工地仍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1、有些工地消防意识薄弱,工地民工宿舍内有使用煤气灶现象,宿舍内用电不规范,用“热得快”烧开水,存在较多的火险隐患。
  2、有些建筑工地用电随意,电缆电线乱拉乱接,机具用电接线缺少保护接零,电焊施工时对周围环境检查不够仔细。
  3、部分工地对发电用柴油的存放较随意,与一些纸张,油毡等同放一仓库内。
  4、工地的塔吊安装质量不过关,个别工地塔吊安装还未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

  三、从检查结果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建筑消防安全,是一个比较忽视的内容,在下阶段我局以将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好以下几方面:
  1、做好建筑工地的回头看工作,对所有提出整改的工程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工程要严肃处理。
  2、继续做好对各镇建筑工地的检查工作,以抽查的形式对全市各镇的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双管齐下,保证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健康发展。


慈溪市建设局
二OO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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