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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国资委网站发布中央企业信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12 生效日期: 2004-01-12
发布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中央企业: 
  国资委网站(www.sasac.gov.cn)是社会各界了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窗口。自2003年5月21日网站开通以来,得到中央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截至2003年底,国资委网站累计访问72.2万人次,编发信息2000条。 
  根据国资委领导要求国资委网站“搭建起与国有企业、各种所有制企业,以及社会各界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的精神,国资委网站先后设立了“中央企业要闻”、“中央企业动态”等栏目,编发中央企业信息287条。 
  许多中央企业都能及时报送贯彻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国资委领导到企业调研的情况。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等企业还重点报送了企业投融资、生产经营和经营管理经验等信息,报送的信息数量多、时效性强。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国卫星通信集团、中国葛洲坝集团等报送的信息数量较多,及时反映了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最新情况。以上信息受到了国资委有关厅局的高度重视,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国资委网站已初步成为政府、企业关心、了解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管理的最有效、最及时的窗口。 
  在新的一年里,国资委网站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央企业的宣传报道力度,适时增开相关栏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中央企业在国资委网站发布信息的有关规定要求如下: 
  一、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情况; 
  2、国资委领导到企业调研的情况; 
  3、企业生产经营(人、财、物,产、供、销等)的重大情况; 
  4、企业经营管理经验; 
  5、重大工程进展情况。 
  二、信息发布要求 
  1、各中央企业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公开性负全责,并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2、所发布的信息须经授权负责企业信息发布的机构负责人签发; 
  3、将签发首页传真到国资委信息中心,同时将该信息电子文档(WORD或文本)、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发送到xinxifabu@sasac.gov.cn信箱中(国资委网站首页右上侧建立了“中央企业信息发布”栏目,也可进行发送)。 
  国资委信息中心将根据传真件、电子邮件及内容等情况及时进行编辑和发布。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中央企业确定负责企业信息发布的机构和联系人,填写《中央企业信息发布联系表》(详见附表),加盖企业公章后,于2004年1月31日前传真到国资委信息中心。 
  联系人:王钰、陈忠平 
  联系电话、传真:010-63192334 
  附表:中央企业信息发布联系表(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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