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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依法处置闹丧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04 生效日期: 2004-01-04
发布部门: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湖政办发[2003]1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依法处置闹丧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各类闹丧违法犯罪活动危害性,密切配合,依法处置。
二○○四年一月四日
关于依法处置闹丧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
湖州市公安局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
  近年以来,我市一些地方闹丧事件时有发生。少数人员趁交通事故、生产事故、民间纠纷等原因引发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之际,聚众闹事,严重扰乱正常工作、生产、生活、交通秩序,有的甚至借机从事打砸抢违法犯罪活动,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稳定。为此,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闹丧违法犯罪活动进行集中依法处置。现就全市依法处置闹丧违法犯罪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依法严厉查处闹丧违法犯罪行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闹丧事件由于参与人员多、时间长、影响恶劣,因此,处置难度大,社会危害大,群众意见大。今年以来我市部分地区重大闹丧事件愈演愈烈,严重干扰和阻碍了我市的改革和发展。迅速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及时有效地制止和查处此类事件,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和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各部门领导要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闹丧事件的危害性和严厉查处此类事件的必要性、紧迫性,高度重视各类闹丧事件的处置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刹住闹丧歪风。

  二、强化预警,快速反应,为有效处置闹丧事件创造条件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因不同原因引发的闹丧事件苗头,及时掌握有关动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和联系。各级公安机关要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畅通灵敏的信息网络,对发生的各类非正常死亡事件,要及早掌握有无闹丧的苗头。对有闹事迹象和可能的,要及时报告所在地党委、政府,通报有关部门,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化解措施,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闹丧事件,当地公安机关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集结优势警力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民警分别开展调查取证、教育劝说、现场控制工作,并及时把现场态势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报告,并视情况随时调整现场工作部署,防止事态恶化、扩大。

  三、统一领导,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及时处置闹丧事件
  各级政府是处置闹丧事件的决策主体,公安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是处置闹丧事件的工作主体。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公安机关和各有关部门有效参与闹丧事件的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密切关注各类闹丧事件的动向,积极履行相应责任。闹丧事件一旦发生,要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当地公安机关在迅速报告党委、政府的同时,要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当地政府要按预案要求派出领导赶赴现场,根据事件性质,指令有关部门迅速派员到达现场,组成现场处理班子。同时,公安机关要迅速开展调查访问,查明闹丧事件的起因、目的;闹丧人员的参与人数及身份;闹丧事件的违法程度;并据此判定事件性质、发展趋势,本着化解矛盾、平息事态、解决问题的原则,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稳妥处置的工作建议,以便现场处置的政府负责人决策。当地政府领导要根据事件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作出判断,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责令有关部门及时加以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给予必要的解释,教育说服大多数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极少数借机闹事的违法犯罪人员,支持公安机关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四、掌握政策,讲究方法,增强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处置闹丧事件要坚持遵循'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及“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努力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不应有的损失。在处置过程中,要严格区分围观群众、不明真相的一般参与群众、带头闹事者以及为首唆使和实施打砸抢者。按照“教育争取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的方针,隔离区分围观群众;对一般参与群众要进行说服教育劝离;对带头闹事者,要通过各种社会关系分化瓦解;对为首唆使和实施打砸抢者要适时根据警力配置及现场条件,选准时机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其嚣张气焰。公安机关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制订周密的预案和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提高整体作战能力。要严格情况报告制度,各地对可能发生的闹丧苗头和已经发生的闹丧事件在报告党委政府的同时,迅速做好处置工作。对因迟报、漏报甚至瞒报信息,造成处置工作被动、扩大事态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增强法制意识,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闹丧事件发生
  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多种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营造遵纪守法的舆论氛围。一要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向广大群众说明闹丧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实施打砸抢更是违法犯罪行为,要通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手段解决问题,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二要宣传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闹丧违法犯罪行为的态度。三是通过案例剖析,以案说法,教育群众,震慑不法分子,进一步遏制和减少闹丧事件的发生。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排摸化解民间纠纷,防问题发生于未然,从根本上减少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

  六、严格组织纪律,坚持秉公执法,确保处置工作公平公正
  在处置闹丧事件中,要根据事件的起因、规模、性质、后果,综合分析,公平公正处置。公安机关要依照《刑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闹丧事件的为首者、背后唆使者和实施打砸抢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该拘留的拘留,该逮捕的逮捕,该劳教的劳教,绝不姑息迁就,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禁怂恿、参与、放任闹丧事件的发生,严禁为闹丧违法犯罪人员说情和为参与闹丧的亲友提供庇护,对阻碍强制执行、干扰办案、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的,一经发现,一律移交党纪、政纪部门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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