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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射击运动学校学生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26 生效日期: 2003-03-26
发布部门: 成都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成价函[2003]71号
市体育局:
  你局成体竞字(2003)3号《关于核定射击、射箭重点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现行收费政策规定,结合射击运动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收费批复如下:   一、学生住宿费,每人每月90元;
  二、学生借读费,每人每月60元;
  三、培训费,包括训练、枪、弹、弓箭器材消耗补偿等,每人每月250元。
  以上收费标准试行一年。接此批复后,学校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学校应将收费标准向学生公示,并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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