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杭州商业特色街区称谓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25 生效日期: 2003-09-25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03]24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商业特色街区管委会:
  近年来,我市的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对于提升我市城市品位、改善购物环境、美化市容街景起到了积极作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规范各商业特色街区的称谓,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各商业特色街区统一命名如下:
  上城区:湖滨旅游商贸特色街区(含湖滨步行街)
         清河坊历史文化特色街区
         南山路艺术休闲特色街区
  下城区:丝绸特色街区(杭州中国丝绸城)(已命名)
         武林路时尚女装街区
  江干区:四季青服装特色街区(已命名)
  西湖区:文三路电子信息街区
  拱墅区:信义坊商业步行街
  西湖风景名胜景区:梅家坞茶文化村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