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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物价局、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属学校二00三年春季收取学生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24 生效日期: 2003-01-24
发布部门: 四川省遂宁市财政局四川省遂宁市教育局四川省遂宁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遂价费[2003]01号
市直属学校:
  经研究,现将市直属学校二00三年春季收取学生费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遂宁中学本部高中学生宿舍现已进行了高标准装修,配备了较完善的生活设施,住宿费标准由原每生每期收费100元提高到每生每期收费200元。
  二、遂宁师范附设小学幼儿园现为市一级幼儿园,保育费、管理费和杂费按每生每期350元收取;幼儿本入所需的伙食、糖果、学习用品、文娱活动等代管费按实收取,按时公布,期末与家长结清,实行多退少补。
  三、学生课本费仍实行一次性收费,按市直属学校二00二年秋季收费标准小学每生每期加收8元,初中每生每期加收10元,高中每生每期加收12元,不得突破标准。
  四、其他收费严格按照遂宁市物价局、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学校二00二年秋季收取学生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遂价费(2002)年12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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