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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生产卷烟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15 生效日期: 2000-03-15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2000]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近年来,我市广泛开展了卷烟打假、打私和打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烟草市场上假冒商标卷烟仍呈蔓延之势,走私贩私香烟和非法生产的卷烟还未彻底清除,严重干扰了我市卷烟市场的正常秩序,冲击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给国家财政造成了重大损失。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9)第89号文件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生产卷烟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一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走私贩私香烟和非法生产卷烟(以下简称假、私、非卷烟)的专项治理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市政府决定成立晋城市打击假、私、非卷烟专项治理活动领导组(名单附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尽快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治理活动领导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打击重点,迅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从讲政治、维护国家利益的高度和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假、私、非卷烟对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极大危害,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认真负责地领导、组织、指挥好这场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把假、私、非卷烟的猖獗势头打下去。

  二、搞好宣传发动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舆论宣传工具,对本次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要在全社会形成“假冒伪劣人喊人打”的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工作,要大张旗鼓、大造声势,特别是对制售假烟大要案及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要及时曝光,以震慑不法分子,要对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各有关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和对举报人的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举报。

  三、突出整治重点
  各县(市、区)要以打击制假、售假、藏假窝点和贩假贩私团伙为重点开展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特别加强对以下几个环节的集中整治:
  (一)加强对卷烟市场的集中整治。要结合我市实行卷烟防伪监销制的实际情况对在市场上销售的无当地烟草专卖部门防伪标识卷烟进行重点检查,对使用假防伪标识或其他违法使用防伪标识的,要从严查处。
  (二)加强对公路沿线各交通要道的监管。要加大对汽车货运站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通过公路无准运证运输各种烟草专卖品的行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与河南毗邻的泽州县、阳城县、陵川县政府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组织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和烟草专卖部门在主要出省公路上依托现有的公路收费站设立烟草临时检查站,以防止制假烟机及原辅材料流入我省。但设站必须从严审查,逐级上报,由省专项治理活动领导组会同省纠风办共同确定。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烟草临时检查站要立即撤销。
  (三)加强对铁路运输环节的监管。要加大对铁路货场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铁路沿线各站、段的监管,坚决斩断通过铁路行李托运、集装箱等运输方式进入我市的各种假、私、卷烟的主要通道。
  (四)加强对邮政通道的监管。

  四、明确部门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要充分有效地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采取分工合作、综合治理等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市打假办要组织协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卷烟打假、打私、打非责任制。市、县两级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和烟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对卷烟市场监管,同时要互相配合,加大打击力度。凡查获的假冒商标卷烟和非法生产的卷烟应当交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销毁,禁止以任何方式销售;凡查获的走私、贩私香烟一律由当地烟草专卖部门收购,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办案过程中决不允许以罚代刑或罚款放行。公安机关突出查大案、端窝点,严惩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卷烟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积极协助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和非法生产卷烟的违法犯罪行为。铁路、交通、邮政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在确实采取有效措施,使本行业内部各单位不参与、支持、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卷烟的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案件。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办案经费方面给予支持,保证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协助办案的有功单位和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对参与、支持、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和非法生产卷烟活动的党员、干部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各地遇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市打假办,市人民政府打击假、私、非卷烟专项治理活动领导组将派出检查组,深入各地进行督查验收。

晋城市打击假、私、非卷烟专项治理活动领导组
名  单
组 长:李协定(副市长)
副组长:张廷奎(市政府副秘书长)
  鱼江海(市财委副主任)
  李红庭(市纪委常委、市纠风办主任)
  郭珍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成 员:常根堂(市工商局副局长)
  崔肥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郭景义(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克平(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锁胜(市交通局副局长)
  崔哲民(市邮政局副局长)
  解新民(郑州铁路局晋城北车站公安派出所)
  张进雷(郑州铁路局晋城北车站公安派出所)
  陈惠民(市烟草专卖局副经理)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主任:陈惠民(兼),副主任:牛双凯、庞良德、陈学明、王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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