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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29 生效日期: 2000-06-29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1]101号

  各地区行署,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3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00]9号),保留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是自治区司法厅管理的主管全区监狱工作的行政机构。
  一、主要职责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党和国家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的正确执行。
  (二)规划全区监狱设置的布局,编制全区监狱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安排各个时期监狱工作任务,组织协调系统内的各项工作,解决监狱有关监管改造、监狱生产、经济财务、人事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全区监狱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部署全区监管改造工作,对全区罪犯的收押、调遣、释放进行统一调配,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罪犯减刑、假释、审批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检查指导监狱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监狱的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反暴乱劫狱工作。
  (五)指导全区监狱的现代化文明建设工作,制订监狱的管理制度和对罪犯进行政治、文化、技术教育改造规划,配合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工作。
  (六)监督指导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工作,保证囚粮和改造经费的到位,管理各监狱医院,指导监狱预防各种流行性疾病。
  (七)制订监狱场所监管技术装备、通讯设备、警戒设施、武器装备和犯人被装计划及供应发放工作。
  (八)对监狱的狱政、生产、生活基本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统一调配,通盘安排,抓好重大项目的资金筹措和工程的组织实施。
  (九)指导监狱的生产和经济建设,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帮助基层搞好企业管理和生产技术改造,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
  (十)负责监狱系统人事工作、干警队伍建设、党团的建设和机构编制,负责监狱领导班子的考核、选配及警察授衔、晋升审核报批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定等工作,负责干警、工人工资审核报批、社会保险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监狱人民普察和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承办立功奖励、岗位培训、宣传报道、素质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监狱系统案件检查、审理、执法督查和反腐倡廉教育,对监狱生产经营、经济效益、资金使用等活动进行审计,对离任监狱长、主任审计等工作。
  (十三)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内设11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草拟监狱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政务信息、新闻发布、文秘、信访、文书档案管理、行政事务、机关安全保卫和处理监狱与当地纠纷等工作。
  (二)组织干部处
  指导全区监狱系统人事管理、干警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监狱系统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办理监狱系统人民警察授衔审核报批和职称评定工作;考察监狱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和承办换届改选事宜;协助自治区司法厅考核管理监狱系统正处级领导干部。
  (三)狱政管理处
  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罪犯的收押、加刑、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诉、控告、检举、释放等刑罚执行工作;负责审查、审核和上报死缓、无期罪犯的加减刑材料;负责草拟全区监狱刑罚执行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狱政管理工作计划,掌握重要罪犯的关押改造情况,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指导全区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负责协调监狱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和武警看押部队的有关事宜。
  (四)教育改造处
  负责全区在押罪犯教育工作和草拟罪犯教育计划及管理制度;编写罪犯政治课、文化课、技术课及新投犯人监教材;指导全区罪犯的心理矫治工作;负责做好对罪犯的社会帮教和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改造质量跟踪考察。
  (五)生活卫生技术装备处
  负责草拟罪犯生活卫生工作方案,指导、检查罪犯生活卫生管理情况和罪犯的疾病预防、劳动保护工作;管理监管教育专用技术装备。
  (六)生产处
  草拟监狱的年度生产计划,指导各监狱工、农业生产和监狱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和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工作;组织推广企业现代化管理方法,指导监狱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监狱系统工农业生产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的管理及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负责情报采集加工、利用、专利申请及统计等工作。
  (七)计划处
  负责监狱系统基建计划的草拟,研究监狱建设布局、场所规划;管理项目开发、资金筹措、项目施工,掌握全局基建的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负责监管设施及部分生活设施的设计工作。
  (八)财务处
  负责草拟财务计划和管理监狱系统各专项经费的使用,并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负责生产资金筹措、基建财务核算、预算外资金管理,指导各监狱单位管理好国有资产。
  (九)宣传教育处
  负责监狱系统干警职工教育培训,管理、指导学校工作,办理立功受奖审批及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和《政工简报》编发工作。
  (十)劳动工资处
  负责监狱系统干警、工人工资审批及审核报批工作,管理工资总额、工资分配、工人招收、调配、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和工人企业,承办社会保险、抚恤金、特别抚恤金等业务。
  (十一)审计处
  负责监狱系统审计监督工作,对监狱生产经营、经济效益、资金使用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离任监狱长(主任)审计等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局机关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23名,事业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政治委员1名,副政治委员1名;处级领导职数3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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