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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等四个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11 生效日期: 2005-11-11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陕价监测发[2005]182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武功县、大荔县、勉县、汉滨区物价局: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全国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和《全国成品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进行了修订,分设为《全国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全国重要能源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全国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和《全国重要经济作物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等4个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并定于2006年1月1日起试运行。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等四个报告制度的通知》(发改价监(2005)219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新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
  《全国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等4个报告制度的实施,是建立和完善价格调控体系,保持价格总水平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提高对价格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吃透文件精神,掌握各项制度的报送内容、时间、程序及方法。

  二、重新筛选采报价单位,提高价格监测质量
  各地要根据4个报告制度中所明确的价格监测品种,逐一进行核对,对过去已经确定的监测点重新进行筛选,并按要求增选新的监测点,要将能够如实反映当地市场价格水平的监测点选定出来,确保价格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将重新核定监测点的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人的相关资料,于2005年11月30日前报省价格监测中心。要严格执行《价格监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各项价格监测制度,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质量。

  三、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落实价格监测经费
  价格监测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赋予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价格管理职能的组成部分之一。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按照《陕西省价格监测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努力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落实价格监测人员及经费,配备相应硬件设施,保证价格监测数据报送的准确性、及时性。

  四、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几点说明
  1、全国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
  城市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主要城市生猪和鸡蛋出场价格监测、城市居民日用工业消费品零售价格监测,监测报告单位为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汉中市、延安市、榆林市。西安市价格监测数据直接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同时抄报省价格监测中心,其余各市报送省价格监测中心。具体要求见附表一、二、五、六、七。
  城乡居民服务价格监测,监测报告单位为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汉中市、延安市、武功县、大荔县、勉县、汉滨区。报送途径同上。具体要求详见附表三、八。
  2、全国重要能源价格监测报告制度
  成品油价格监测,监测报告单位为西安市、宝鸡市。其他能源价格监测,监测报告单位为西安市。价格监测数据直接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并抄报省价格监测中心。具体要求详见附表一、二、四。
  煤炭价格监测,监测点为榆林市煤炭企业,由榆林市物价局负责选点采价并将监测数据报省价格监测中心。具体要求详见附表一、三。
  3、全国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监测报告制度
  工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监测报告单位为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榆林市。具体要求详见附表一、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监测报告单位为武功县、大荔县、勉县、汉滨区。具体要求详见附表一、三。价格监测数据除西安市直接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同时抄报省价格监测中心外,其余各监测点报省价格监测中心。
  4、全国重要经济作物监测报告制度
  棉花价格监测,监测报告单位为大荔县。具体要求详见附表一、二。棉纺企业监测点为西北二棉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要求详见附表一、四。油菜籽价格监测,监测报告单位为汉滨区、勉县。具体要求详见附表一、六。价格监测数据报省价格监测中心。
  5、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同意,确定武功县为全国涉农收费定点县、全国农资价格监测定点县,从2006年起兴平市物价局不再承担全国价格监测任务。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等四个报告制度的通知(略)
200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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