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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08 生效日期: 2005-11-08
发布部门: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政府网站(即中国?安康——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政府应用信息技术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对促进政务公开,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为及时更新网上信息,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现就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及时公布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由市政府网站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共同保障。充分发挥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性以及各级政府网站的作用,促进我市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二、保障方式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主要来源于市政府办公室和各县区政府网站、市政府各部门网站,采取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
  (一)网上抓取。由内容采集系统按照设定的地址定时从各县区政府网站、市政府各部门网站进行抓取,将各网站已公布的信息,导入市政府网站的相应栏目。
  (二)信息报送。各县区、各部门通过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信息数据库供选用。
  (三)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各县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的主页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方便用户访问;栏目链接,是将各县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中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市政府网站的相应栏目直接链接,方便用户查询。
  (四)栏目共建。对于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
  三、保障措施
  (一)各县区政府网站、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应按照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的要求,充实网站内容。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正在进行2006年新版网站制作,各单位务必于2005年11月31日前将各自保障内容到位;并及时更新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共同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支撑工作。
  (二)各县区政府网站、市政府各部门网站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三)各县区政府网站、市政府各部门网站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确保网站安全运行。
  (四)各县区、各部门应保证各县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必要的人员编制和运行维护经费,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可靠的网站运行维护机制。
附件:《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方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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