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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5-13 生效日期: 1998-05-13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发[1998]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业及驻市国省营企业:
  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以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形成,在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改革和全市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这一制度目前仍处于改革阶段,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为此,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全市各类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和缴费基数
  从1998年7月1日起,全市各类企业统一按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统一按本人上年度缴费工资的5%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个体工商户按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统一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职工缴费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无法确定上年度工资收入的,统一按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工资基数。

  二、统一职工个人帐户记帐规模和养老金计发办法
  从1997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机构要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每个参保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要按全省统一规定的记帐利率计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转移工作单位时,个人帐户全部随便同转移。职工在职或退休死亡后,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累计储存额可以继承。凡建立有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者,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后,均可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办法计发养老金。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属于法定保险,具有强制性
  任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参加。今年,我市要把城镇各类企业,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目前还没有参加的,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在今年九月底以前全部参加。凡逾期不参加的,劳动行政部门要对其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并依法预以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年检、换照时,要从严把关。凡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必须在其参加养老保险后,再办理年检、换照手续。

  四、企业不论采取何种形式改制,都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凡与企业保留劳动关系的下岗人员,以及停薪留职、请长假、外借、外聘等人员,均由企业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人员由再就业中心从托管安置费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凡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或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应由本人直接向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人员,凭有关手续可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暂停缴纳,停缴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

  五、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必须优先从资产出售收入、产权转让收入和处置土地使用权所得中一次性偿还基本养老保险债务
  偿还不足的部分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企业兼并,由兼并方承担原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债务。企业分立,按资产占有比例承担原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债务。

  六、要进一步强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
  凡欠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企业,必须按照“新帐不欠、旧帐限期偿还”的原则,列出还款计划,在今年年底以前全部还清。今后,凡是拖欠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或企业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不准更新车辆,不准出国考察,不得晋升职务,不得享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各类奖励、资金。工效挂钩企业年终结算不得计提效益工资。如有违反,有关部门或职工代表有权阻止。财政税务部门对应提未提或少提养老保险基金的企业,要及时督促提缴,并调减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对提而不缴或挪作他用的企业,要限期解缴。逾期仍不解缴的,要并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无故逾期不缴的,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各专业银行要积极配合做好扣缴工作,保证基金及时到位。

  七、要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全市各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基金安全使用。

  八、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当前促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多渠道分流安置下岗职工的重要配套措施,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
  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把社会保险事业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和考核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特别是扩大覆盖面和强化基金征缴方面要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覆盖面年内达到90%以上,基金征缴率达到95%以上。同时,各类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后,各县(市、区)养老保险基金年应支额高于年应收额50万元以上的,由同级财政补贴50%的基金缺口,确实把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解决好,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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