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为方便各会员单位和投资者进行股票交易,本所即日起将在网站上正式对外发布下一交易日的流通股申报上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流通股申报上限数据通过本所的外部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具体放在“公告/申报上限”栏目中,可浏览和下载申报量上限表。
2、A股当日流通股申报上限数据存放在上一交易日期下(文件格式是后缀为.SH的文本文件,可下载); B股、基金和国债的申报量上限也可在此页面上查阅。
敬请各会员单位和投资者注意数据更新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