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流通股申报上限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22 生效日期: 2002-04-22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为方便各会员单位和投资者进行股票交易,本所即日起将在网站上正式对外发布下一交易日的流通股申报上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流通股申报上限数据通过本所的外部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具体放在“公告/申报上限”栏目中,可浏览和下载申报量上限表。
  2、A股当日流通股申报上限数据存放在上一交易日期下(文件格式是后缀为.SH的文本文件,可下载); B股、基金和国债的申报量上限也可在此页面上查阅。
  敬请各会员单位和投资者注意数据更新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2年4月22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