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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0-30 生效日期: 2002-10-30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民间投资者的积极性,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现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就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为民间投资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一)对民间投资实行国民待遇。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认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对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性,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的社会氛围,为民间投资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在对待民间投资的政府管理、企业开办、土地使用、税费征收、股票债券发行、产业扶持、优惠政策、市场及政策信息服务等各方面实行与国有投资相同的国民待遇。?
  (二)放手发展民间投资。破除各种束缚民间投资的思想观念和政策限制,充分体现“一视同仁”、“效率优先”原则,做到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投资方式,不限投资额度,使民间投资者放心、放手发展。?
  二、进一步开放民间投资领域
  (一)实行更加开放的行业投资准入政策。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凡是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均鼓励和允许国内民间资金进入;在实行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对民间投资同样适用;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所有制界限,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实际,现阶段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公共产品的合理价格、税收机制,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重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以下领域的建设:?
  1.鼓励以资金等各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鼓励以购买、兼并、租赁、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
  2.鼓励投资开发、经营农林牧渔业和农村服务业等,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民间投资水利设施建设、开垦荒山荒水荒地等;?
  3.鼓励投资建设和经营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
  4.鼓励投资开发城市和城镇水、路、气、城市环保等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成片开发工业园区、开发专业市场、经营地产等,盘活城市现有国有资产(包括命名权等无形资产),吸纳民间资本参与经营;?
  5.鼓励投资兴办教育事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等都可以依法独立办学。
  可以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也可以与政府部门联合办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生活后勤设施建设;?
  6.在政府卫生区域规划内依法投资,发展民营医疗机构;?
  7.鼓励投资经营文化、体育及其他公益性事业。各种文化馆站、体育场所等设施都允许民间投资进入和经营。现有设施可有偿转让给民间投资者经营;?
  8.鼓励投资开发旅游资源。允许在政府总体规划内建设旅游设施、举办旅行社等旅游企业;?
  9.鼓励投资经营信息咨询业、中介服务业、房地产业和社区服务业等,鼓励民间投资者认购城乡信用社和城市合作银行的股份,支持民营企业申报自营进出口权,鼓励有条件的民间资本到境外投资。?
  (二)实行市场化运作,全面创新投资方式。民间投资参与建设的项目必须按市场化方式运行,贯彻“谁投资、谁决策,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投资方式和法人组成方式可以灵活多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对于有稳定投资回报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通过招标选择自然人、法人进行建设和经营。?
  2.对于跨地区的建设项目,根据“谁收益,谁出资”和“联合建设、共同负担”的原则,由各方政府共同组织招标确定法人或自然人进行建设和经营。?
  3.大力推行BOT或TOT方式。有些基础设施项目可通过建设至经营至转让方式(BOT),由民间投资建设,建成后经营一个约定的时间后,转让给政府管理。有些已经建成的公益性项目可通过转让至经营至转让方式(TOT),政府将经营权出售给民间投资者,投资者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经营收回投资并取得回报,再将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产权所有人。民间投资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都必须实行严格的项目法人责任制。要通过股份公司等项目法人承担建设、经营等各项业务,实现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做到产权明晰,权责明确。?
  三、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一)提供平等融资机会。各金融机构要把民间投资作为信贷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民间投资项目贷款要和国有项目一视同仁。要改善对民间投资者的金融服务,按照“三有一不”(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不挪用)的信贷原则和利率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各种中介服务组织,搞好服务,为金融机构向民间投资项目贷款创造条件。?
  (三)支持民间投资者与外商合资合作,允许民间投资项目申请利用国外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同时,推出一批民营企业重点项目对外招商引资。?
  四、实行公平合理的规费政策?
  (一)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制度,切实减轻民间投资者的负担。各级政府与民间投资有关的收费科目要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严禁各地、各部门擅自设立对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基金项目;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向企业强买强卖,强制企业接受指定服务,从中牟利;严禁在公务活动中通过中介组织对企业收费;严禁将应由企业自愿接受的服务变为强制性服务、强行收费。?
  (二)积极创造条件,通过财政贴息、财政投资补助等形式,引导民间资本投向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民间资本投资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按税法规定享受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非国有投资主体
  (一)选择一批民营重点企业的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和省重点扶持的项目计划。在财政扶持资金、科技贷款和科技先导资金安排上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加强对民营企业重点建设的指导,帮助做好银行贷款资金的衔接,通过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鼓励和引导其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成为我省经济发展中的骨干企业。?
  (二)加强经济园区建设。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类开发区、经济科技园区、省级试点小城镇的现有土地资源及基础设施等条件,构建各具特色的综合性或专业经济园区和科技园区。在园区内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六、转变政府职能,做好服务工作?
  (一)各级政府要把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计划部门要将民间投资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工作范围。本着“放手发展、积极扶持、合理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采取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要防止出现低水平重复建设,禁止从事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和危害劳动者人身安全的项目建设。同时,加强税收征管和维护金融债权工作,依法打击偷、逃税和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
  (二)改革审批制度。对民间投资项目,政府主要从产业政策、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土地使用和公共安全等方面进行审核。属于国家、省鼓励和允许的投资项目(具体项目目录见《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从项目立项、开工、报建、施工等环节,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确需审批的项目,应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要公开报批要求,明确审批时限,减少报批环节。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民间投资统计制度,准确反映民间投资的规模、结构及变化情况。?
  (三)营造良好的人文社会环境。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宣传,多宣传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成果、成功经验,及时反映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中的问题、要求和建议,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舆论氛围。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念,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四)营造竞争有序的法制环境,依法管理,依法监督。要引导民营企业自觉地贯彻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税法》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法律法规。遵守市场规则,坚持公平竞争。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健全相关法规,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坚持司法公正,明确各财产所有者的财产权利和法律地位。?
  (五)鼓励建立为民间投资者服务的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发展为民间投资者提供政策、法律、财会、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等方面服务的中介组织,帮助民间投资者建立规范的产权制度、财会制度和人员培训制度。?
  (六)对民间投资项目的从业人员,在职称评定、劳模评选、户口迁移、子女上学,以及因商务和技术交流需要办理出国(境)手续等方面,应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七)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地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具体措施。省级各部门要规范管理职能,转变管理方式,从产业导向、项目审批、资金、技术、信息、人员培训等方面切实给予支持和帮助。省计委应会同有关部门牵头做好对全省民间投资的宏观指导、政策研究和组织协调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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