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深办[2004]36号
2004年“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在这个光荣的节日里,为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7周年,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创建“双拥模范城”的优良成果,维护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八一”建军节期间拥军优属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光荣传统宣传教育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我国人民的光荣传统和特有的政治优势。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光荣传统宣传教育,为做好双拥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舆论基础,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广泛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双拥光荣传统宣传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活动。要大力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维护国家安全统一,保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果立下的丰功伟绩;大力宣传驻深解放军、武警和边防部队拥政爱民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革命伤残军人、烈军属、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老干部为国防事业和三个文明建设所作的积极贡献;大力宣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爱国拥军的动人事迹。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弘扬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切实增强国防意识,更加自觉地做好双拥工作,为我市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努力建设国际化城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
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的思想,切实增强对人民子弟兵的深厚感情,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拥军优属活动,使广大官兵和优抚对象度过一个愉快的节日。市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热情走访慰问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精心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大官兵和优抚对象喜闻乐见、踊跃参加的文体活动,活跃节日生活,营造双拥氛围。市、区双拥办和民政等部门在“八一”前夕要深入了解部队建设、后勤保障和优抚对象的生活情况,听取他们对双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双拥工作,密切军民鱼水情谊。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实际,举行军烈属、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座谈会、茶话会、联欢会等。鼓励和引导各行业、社区结合自身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拥军优属活动。
三、全面检查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军民根本利益的要求,落实到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贯彻实施中来。要结合节日慰问情况,对近年来出台的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解决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特别是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的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困难。要认真依照有关规定合理制定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时、足额将抚恤补助款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对有特殊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要给予特别照顾,以保障其基本生活。要主动关心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特别是下岗失业军转干部和伤残军人的生活,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安置政策,妥善安置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及无军籍退休职工,使他们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要帮助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和子女的入学入托等困难,解除军人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服役,献身国防。
四、积极推进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工作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和企业开展军民共建活动要把提高社会生产力和部队战斗力作为共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军民共建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国际化城市的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军地双方要积极探索在新形势新情况下开展共建活动的新路子,摸索驻军单位与民营企业开展共建的方式方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双拥共建工作得到新发展。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和企业要认真检查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工作情况,重点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解决当前军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差距,落实改进措施。
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要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各单位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情况,于8月10日前报市双拥办公室。
200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