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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道S302线梓潼境内文兴至黎雅段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09 生效日期: 2002-09-09
发布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川交公路[2002]176号
绵阳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省道302线梓潼境内段改建收取车辆通行费立项的请示》(绵交发(2001)3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省道S302线梓潼境内文兴至黎雅段公路全长61.7公里,已纳入省二级公路网络,经省计委川计交(2001)1273号文件批准建设立项,按二级公路、水泥砼路面改建。根据《四川省贷款、集资修建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管理办法》,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贷款、集资修建公路的政策规定,同意按收费还贷公路性质立项。要求总投资控制在省交通厅公路局交路工(2002)165号文件批复的概算20726万元以内,其中:无偿投入为地方自筹9018万元;有偿部分商请银行贷款11708万元。工程交工验收后经审查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要求收费工作由绵阳市交通局统一管理。
  希尽快落实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标准和质量。工程交工验收后,由绵阳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根据工程总投资、贷款总额、工程质量鉴定书、交通量等情况,提出试行收费方案,报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后实施收费。
  工程建设期间,不得擅自设站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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