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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技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汽车电子产业化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16 生效日期: 2004-06-16
发布部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文号: 粤科函计字[2004]397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汽车电子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4)53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2004年项目的材料,请于6月23日前送交省科技厅或与当地计划局(计委)联系。

  二、如无调整,2005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4年12月15日,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汽车电子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二○○四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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