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粤建办办函[2004]41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规划(国土)局、城管(市政、公用、市容、园林)局、房管局(住宅局),各建设企业:
最近,我省建设系统有一些单位和企业反映,收到“中国建设年鉴编委会”关于“编辑《中国建设年鉴.广东卷》的函”以及“中国建设年鉴.广东卷编辑中心”以广东省建设厅的名义组织“中国优秀地产发展商”推介活动的通知,经核查,以上存在冒用我厅的名义行为。现申明,我厅没有任何领导参加《中国建设年鉴.广东卷》编辑委员会,也没有开展编辑《中国建设年鉴·广东卷》的工作。凡“中国建设年鉴.广东卷编辑中心”的有关活动与我厅无任何关系。
特此申明。 广东省建设厅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