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泸市府发[2002]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去年我市实行重点工业企业双向目标责任制以来,通过落实对重点企业的激励和扶持措施,有力促进了重点企业的发展,推动了全市工业经济的稳定增长。市政府决定2002年继续实行重点工业企业发展双向目标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2年列入全市双向目标责任制的企业12户:泸州老窖集团、泸天化集团、四川天华股份公司、四川郎酒集团、长工集团、泸州北方化工公司、泸州卷烟厂、泸州厚利纺织集团、泸州宝光药业集团、泸州希望饲料有限公司、泸州鑫福化工有限公司、泸州市肉类食品加工厂。
二、列入双向目标责任制的企业要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负责完成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企业扩张发展等目标任务;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负责协调解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扩张发展的问题,促进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年终市政府将对重点企业双向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责任目标的企业及相关责任单位,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企业奖励标准按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增长额的0.01%,工业增加值增长额的0.03%,销售收入增长额的0.025%,实现利税增长额的0.1%,利润增长额的0.25%计算单项奖;另在企业全面完成责任目标后,按企业规模分别给予3—5万元基本奖。考核工作由市经贸委具体负责。
附件:1.2002年泸州市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目标表(略)
2.市政府责任分解表(略)
二○○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