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7-28 生效日期: 1998-07-28
发布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闽国税进 [1998]40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8]4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问题的补充通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3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