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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长孙清云在全市建筑垃圾抛撒暨扬尘污染治理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14 生效日期: 2004-04-14
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04]58号

现将孙清云市长在全市建筑垃圾抛撒暨扬尘污染治理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4年4月14日

在全市建筑垃圾抛撒暨扬尘污染治理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孙清云
2004年4月14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建筑垃圾抛撒暨扬尘污染治理动员大会,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会议的目的,是动员全市各级政府和全市人民立即行动起来,加大治理力度,巩固我市大气环境治理成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树立卫生、整洁、文明的城市形象。刚才,秦鸿学同志、苟忠学同志、高献同志分别宣读了市政府的《通告》和两个实施方案。这些都是市政府安排有关部门,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后制定的。广信副市长就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这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空气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坚持不懈地治理城市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改善投资环境、旅游环境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近年来,我市采取了拆改燃煤锅炉、治理汽车尾气和餐饮洗浴业油烟污染,加大绿化和道路硬化力度等一系列措施,治理空气污染,取得显著成效,城市空气中的二氧化硫和烟尘污染明显减轻,去年我市优良天气天数大幅上升。这是包括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市政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在内的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大气环境治理的任务仍十分艰巨,特别是扬尘污染已成为我市空气的主要污染源,采取严厉措施治理扬尘污染十分必要。
  去年以来,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不断加大,工程工地大幅增加,整个城市处在蓬勃发展的好时期,这是十分可喜的事情。但由于许多施工工地未按规定采取防止扬尘污染措施,运输渣土的车辆沿街抛撒问题也没有完全制止住,加之气候干燥,雨水较少,导致空气质量又有所下降。据市环保局监测,扬尘污染已成为我市可吸入颗粒物污染的主要来源。如果扬尘污染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我市治理大气污染的成果就巩固不住。
  如何能在加快城市建设的同时,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和旅游者的身心健康,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对这些污染城市空气的扬尘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治理,任其发展,首先深受其害的便是生活在这个城市中的每一个人,进而会损害我们的投资环境和旅游环境,阻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采取坚决措施,下大气力治理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旅游和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发展,最终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强创佳”的总体目标。

  二、突出重点,开展扎实有效的整治工作
  治理空气污染要抓住重点,当前,要把治理二次扬尘作为关键环节。治理二次扬尘要把整治各类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清运作为突破口。为搞好这次整治工作,市建筑垃圾清运检查领导小组专门印发了《关于建筑垃圾清运控制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城六区、长安区和三个开发区及市级各有关部门整治任务都作了明确分工。从现在起,全市上下要立即行动起来,严格按照《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这次整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城六区、长安区政府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管委会是责任主体,要对整治工作负起全面责任,保证辖区内房屋拆迁和各类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第15号市政府令和《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坚持从源头抓起,在拆迁、建筑开挖工地落实“四定”(定岗、定员、定时、定责任)制度。所有房屋拆迁、所有施工工地都要实行封闭或隔离,渣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确保拆迁、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整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清洗车轮和车体,严禁未密封、高尖装运、车身不洁、车轮带泥的车辆驶出工地。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抛撒。一旦发现违规清运造成抛撒事故的车辆,必须对其进行严管重罚。在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各区区长、分管副区长要深入一线,调查了解整治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处理解决。
  这次整治工作涉及到的公安交管、环保、园林、城建、市政、拆迁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建筑垃圾清运检查领导小组制定的《实施方案》中的责任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形成全市上下对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使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在短期内取得显著成果,并尽快实现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整治任务如期完成
  整治工作中,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各自分工,狠抓落实,要把整治任务和管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哪位领导分管哪项工作,哪位工作人员负责哪项事务,逐一落实到人。对拆迁和建设工地、市政施工工地的建筑垃圾管理也要落实责任到人,项目责任人要担负起现场管理的责任。哪个工地、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
  市建筑垃圾清运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大对此项整治活动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把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汇报。整治活动告一段落后,市政府将召开总结大会,对在此次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动作迟缓,完成整治任务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通过整治,要使我市的建筑工地管理和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希望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要认真履行职责,为打赢这场硬仗,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这一造福人民的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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