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国税办[1998]4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继续指导和推动各项税收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作法、确保完成税收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经省局研究,决定对原挂钩和联系点进行调整(调整情况附后)。省局机关各处(室)要密切与挂钩点保持联系,组织人员下到挂钩点、联系点开展工作,各挂钩单位和联系点也要大力配合,共同把我省国税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一:省局机关各处(室)与地(市)局挂钩安排
办公室——宁德地区局
人事处——厦门市局
外税分局——莆田市局
流转税处——南平市局
计财处——三明市局
进出口处、宣传处——漳州市局
稽查局、调研处——福州市局
所得税处、监察处——泉州市局
征管处、政工办——龙岩市局
附件二:省局机关各处(室)与基层联系点安排
——办公室——福鼎市局
人事处——厦门直属一局
外税分局——莆田市局外税分局
流转税处——邵武市局
稽查局——福州市稽查局
调研处——福州市局直属局
计财处——将乐县局
所得税处——永春县局
监察室——晋江市局
征管处——永定县局
政工办——上杭县局
进出口处——漳浦县局
宣传处——华安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