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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关对中韩航线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限量进行调整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05 生效日期: 2001-01-05
发布部门: 上海海关
发布文号:
  上海海关消息,自1月5日起,海关对中韩航线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限量进行调整,措施如下:   一、短期内多次进出境旅客(15日内进出境超过1次者)携带进出境的物品只限为旅客本人本次旅行自用的物品,即旅客本人在旅行中必需的衣着及日常生活用品。
  该类旅客可以携带进境香烟100支或雪茄25支,或烟丝125克;各类酒不允许携带进境。
  该类旅客携带的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和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海关收取与应税税款等额的保证金后允许携带进境,复带出境时退还保证金。
  二、中韩航线短期内多次进出境旅客携带或者以托运、分离运输方式进出境的物品超出上述范围的,一律予以退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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