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价公[2000]第263号
市交通局:
你局沪交财(2000)第122号《关于商请调整崇明等三岛航线客运票价的函》收悉。因受燃油提价影响,上海至崇明等三岛客运航线经营亏损,为有利航线经营,经研究并报经市政府同意,适当调整上海至崇明、横沙、长兴三岛航线客运票价。具体通知如下: 一、现行10元(含10元)以下票价,每票可以提价1元;10元以上的票价,每票提价不超过2元,自2000年12月25日起执行。散席票价不作调整。
二、以上各航线的具体票价由你局商有关方面后制订,并负责实施,同时报我局备案。
三、请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票价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平稳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