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经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办公会决定,自二00三年七月四日起,聘请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为全省国税系统的法律顾问团,许小平律师任团长,李杰、牛彬律师为法律顾问。自公告之日起,凡涉及省局及本系统的一切法律事务(非诉、涉诉),由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法定代表人杨文利委托法律顾问为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调查、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特此公告
法律顾问联系方法:
许小平:029-7201661 13609150929
李 杰:029-7201100 13359205050
牛 彬:029-7201100 13991235007
E-mail:xuxp@lawres.com http://xuxiaoping.com.cn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华门1号凯爱大厦B座7层1号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00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