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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陕西省美术博物馆门票价格(试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26 生效日期: 2003-03-01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陕价费调发[2003]18号

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陕西省美术博物馆常规美术品陈列展门票价格的请示函》(陕文函[2002]44号)收悉。根据我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考虑到省美术博物馆馆内基础设施、展览内容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将该馆门票试行价格核定为10元/人。
  省美术博物馆应按《陕西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认真做好明码标价、票价减免优惠以及宣传解释等工作。
  本通知自2003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止2004年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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