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市价西[2002]202号
西安市教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调整西安联合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费的函》(市教函(2002)87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陕价费发(2002)85号文件有关住宿费收费精神,经实地考查并请示省物价局同意,现就西安联合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具体住宿费收费标准:新建学生公寓及有暖气并带有室内卫生间、学习室、阳台的公寓,每生每学年1000元;四人间公寓每生每学年800元;其他学生公寓仍按陕价费调发(2002)7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此标准自二00二级新生开始收取,老生仍执行原定收费标准。
三、此收费属事业性收费,收费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统一开户,收支统算”的管理办法,收费收入全额纳入财政统管。
四、请西安联合大学接文后速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办证手续。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