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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西安市铁路道口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01 生效日期: 2002-08-01
发布部门: 西安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企事业单位:
  铁路道口是公路与铁路平面交叉地段,极易发生事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维护铁路道口交通秩序,保障铁路道口安全畅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西安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建经济强市、创西部最佳”的目标,依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发(1998)16号《西安市铁路道口管理办法》(二000年四月二十日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依法对铁路道口从严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铁路道口产权单位和拥有机动车辆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一委六部经交(1986)161号文件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发(1988)16号文件要求。各铁路道口产权单位要不断提高道口安全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改善道口设备质量;各拥有机动车辆单位要组织驾驶员认真分析机动车辆在道口发生的事故案例,吸取事故教训,增强驾驶员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自觉性,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为了消灭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对通过铁路道口的公交客运和所有出租车辆以车队为单位,须在二00二年十月一日前,到西安市铁路道口交通警察队签定通过铁路道口的安全责任书,以提高司乘人员通过铁路道口的安全意识。凡十月一日未到西安市铁路道口交通警察队签定安全责任书的单位车辆,禁止通过铁路道口。
  三、西安市铁路道口交通警察队,必须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对违反《办法》的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依法处罚。
  四、西安市铁路道口交通警察纠正、处罚违章行为时,应出具《执法证》,实施行政处罚时,须开具处罚凭证,罚没款项全部上缴财政。
  五、西安市铁路道口警察队地址:星火路甲字1号,联系电话:6225864  6226697。
二00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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