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27 生效日期: 2002-04-27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
发布文号: 陕价费调发[2002]28号

省人事厅,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财政局:


  省人事厅《关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报告》(陕人办报[2002]24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的通知》(计物价[1993]247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我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45元/人科。考试单位代售考试相关资料,按资料的实际成本收费。
  此项收费属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统一开户,收支统管”的管理办法。各收费单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性收费现金(转帐)专用缴款书”,收取的费用用于考试试卷订购、运输、评判、考场租用、监考劳务等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本通知自2002年我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开始时执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1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