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陕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收取电子档案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3-21 生效日期: 2002-03-20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陕价费调发[2002]15号

省考试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成人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陕试办[2002]3号)收悉。根据教育部2002年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的统一要求,参照我省普通高校报名考试收取电子档案费的标准,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在我省2002年成人高校报名考试工作中向每位考生收取10元的电子档案费。
  该项收费收入按3元/生上缴省考试管理中心,其余留市、县招生考试管理部门,主要用于报名考试工作中购置计算机、打印机、数码摄像机等办公设备、耗材及相关工作所需费用的支出。
  电子档案费属事业性收费,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统一开户,收支统管”的管理办法,使用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应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严格按规定的项目、标准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通知自二OO二年三月二十日起执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