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市价便函[2001]26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市实验小学、西电六小收取托管服务费的函》(市教函发[2001]88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省政府纠风办陕价费发(2001)77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西电六小、市实验小学有关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1、住宿费(含住宿、保教费用等),每生每学期1050元;
2、代办费:含伙食费、床单、被罩、餐具等生活用品,按实际成本收费。并在学期末向学生家长公布代办费收支明细表。
二、市实验小学日托服务费仍按新城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