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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省国税征管科长会议纪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9-20 生效日期: 1994-09-20
发布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闽国税征[1994]3号
各地、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辖市各税务分局,省局直属单位:
  九月十四日至十六日,全省国税征管科长会议在福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的征管科(处)长、省国税局直属局、对外分局的征管科长。省国税局副局长张金水同志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指示,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杨绍艾处长到会看望代表并讲话。本次会议的议题是:学习、贯彻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省政府关于两套税务机构分设后税收征管问题的文件精神,研究两套税务机构分设后税收征管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部署税收征管的若干具体工作以及加强个体税收征管等事项。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关于税收征管的地位和主要任务。省国税局长张副局长说:机构分设后,征管工作面临一系列的新问题,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确保新税制的顺序运行,国家税务总局已提出要全面推行以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新的征管模式,建立征管新格局。为此,各地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要把征管改革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各地要迅速成立由领导挂帅、有关业务部门组成和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事机构,迅速提出总体的改革方案,按照新的模式确定一个试点单位。这是当前征管工作的核心任务。同时,各地要充分认识征管工作的重要性,要科学理解大征管的含义,不能偏面的、狭义的将征管仅仅看成是管征工作。对税务登记、发票管理、各项征管法规的制定、有关征管资料的规范化、征管工作的电脑化等等征管基础工作,要一步一个脚印的抓下去。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改后的征管工作,已提出了总体的后果,下一步我省的工作主要是将之具体化,落实下去。为此,张副局长指出,当前征管的主要任务:
  (一)是迅速划清征管范围。对此,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3]87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90号文,都已有了明确的规定。省局要求各地要不折不扣的严格依照执行。朱镕基副总理在上次全国税务局长会议上指出:对中央的文件,要不要执行,这是组织纪律性问题。作为国税系统,一定要严格、模范地遵照执行,全面落实国务院的文件精神,尽快与各级地方税务局划清征管范围。
  (二)是进一步完善税收保障体系。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税收保障体系,我省也曾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各地应积极借鉴、总结。要主动争取公安、检察、法院等有关部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配合,确保国家税法的顺利实施。
  (三)是要尽快充实征管力量。当前征管工作任务繁重,各地要迅速抽调一批业务好、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征管力量,以确保机构分设后征管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行。
  (四)是进一步强化个体及集贸市场税收的征管。抓好个体及集贸市场税收是国务院赋予我们国税系统的重要征管职责,各地一定要依法管好、征好,按税种分别入库。为了确保个体税收任务的完成,省局将继续实行单项考评办法。目前的工作主要应注意三个问题:第一,要严格按规定分工,管好个体工商户及集贸市场税收。第二、对未设基层征收机构的,可以派出驻征组,也可以采取定期定额,定期巡迥征收;对偏远山区,税源零星分散,且征管力量不足的地方的个体、集贸市场税收可委托当地地方税局征管,具体委托范围由县、市国家税务局确定,但要严格办好委托手续,总的要求是国税系统要把个体集贸市场税收管住。第三,调整个体税负一定要坚持依法征税,要认真地调查测算,要依据调查的数据来测算纳税户的盈利情况,在此基础上来确定个体纳税户的个人所得税的代征率。在对个体、纳税户实行定期定额定率征收时,可吸收个协、工商、地税部门参加实行民主公开定税。调整征收率要保证各项税收按比例同步增长。
  (五)是要尽快完善新的征管制度。这是当前基础中的基础工作,要把健全制度建设摆上议事日程,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征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90号文件的执行问题和征管的三大艰巨任务。国家税务总局杨处长在会上就国税发[1994]190号文件的执行问题强调指出:国税发[1994]190号文是国家税务总局贯彻国务院关于税制改革决定的一个重要文件,国税总局对此持非常慎重的态度,文件是依据国务院国办发[1993]87号文,从有利于征收管理,有利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有利于分清国、地两家税务机构的职责出发,在广泛征求了全国国、地两家税务局意见的基础上,并在全国税务局长会议上讨论后,数易其稿而定的。因而,各地务必认真地严格执行。
  在讲到当前征管的任务时,杨处长认为当前征管面临三大艰巨任务:一是推行新的征管改革,尽快建立税收征管的新格局;二是抓好征管的基础建设,建立和完善征管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抓好税务代理的管理工作,这是征管改革能否顺序实施的前提。
  三、关于目前急需抓紧抓好的几项工作。苏祖华处长在小结发言中说:机构分设后,征管工作任重而道远,各地对此都要有清醒的认识。目前,征管系列的同志更可以说是处在税收工作的前沿阵地,大量的基础工作,需要我们去建立、去完善、去协调。而当务之急主要是抓好如下几件工作:
  (一)认清当前征管的地位和任务,尽快建立和完善新的征管体系,征管制度。各地要按张副局长的讲话要求,迅速充实、配备、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征管干部队伍,以确保征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尽快理顺国税局与地税局的征管职责分工。上级文件通知已明确的,按照文件执行,有些具体不清楚的,要从有利于加强征管,有利于方便纳税人的原则,与地税局共同研究解决。理顺协调好两套税务机构的征管关系。
  (三)积极推行征管改革。推行纳税人自核自缴、社会中介机构广泛代理、税务机关集中稽查的新征管模式,建立新的征管格局,是我国税制改革后的又一重大改革,也是国家税务总局近、远期工作的既定目标。国家税务总局已确定福州市作为全国征管改革的试点单位,省局初定福州、泉州作为省局改革的试点,希望各地都认真选择一个基础较好的县、市按新的征管模式进行试点。争取在三、五年内全面推行的新的征管模式。
  (四)积极开展税务代理工作,这是我国征管改革的一个重要的配套工程。国税总局已拟出《税务代理办法》,省局也将尽早下发《税务代理工作意见》。在此之前,各地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抓好税务代理的基础工作。特别是对确定为征管改革的试点单位,年内更要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征管改革按新的模式顺利运行。
  四、关于下半年的税收征管工作主要有:
  (一)是抓好税务登记清理工作,严格按照190号文件规定,对所管征的业户要按经济性质、行业逐户登记造册,彻底、全面的摸清自己所管征的户数。有关登记情况应于11月底前上报省国税局征管处。
  (二)是抓好发票管理。1、继续抓好旧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清理核销工作。2、对普通发票的划分问题,省局将与省地方税务局协调,具体意见将行文明确,对新印的普通发票也按同样原则办理。
  (三)是要抓好清理欠税工作。各地要先摸清欠税情况,对欠税企业逐户排队,具体制定清欠目标,落实清欠计划。以确保国税局“两税”征收任务的完成或超额完成。
  (四)是继续抓好发票保证金的清退工作。发票保征金的收取对象是个体工商户,属国税系列的征管对象,原则上由国税系统负责清退工作。对逾期无法清退的,要严格管理,省局将在研究后行文明确处理办法。
  (五)是抓好税务周转金的清理。对原省税务局发放的税务周转金,合同到期的要一律收回,周转金占用费也应按合同规定严格收清。对上缴省局的占用费,将仍采取还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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