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劳保综发[1999]26号
各区、县劳动局、总工会,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局(产业)工会:
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试点工作,经去年底的动员和今年的业务培训,已进入实施阶段。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涉及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转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必然会遇到一些思想障碍和实际问题。各级劳动部门、工会组织要按照市里的部署,对本地区、本系统的试点企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握试点进度,及时总结经验,帮助解决试点中产生的问题;既要加强面上的指导,又要重视点上的培育;既要支持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协商,也要帮助经营者提高认识,适应协商决定工资的新机制;既要注重试点企业首次协商的开展,又要重视协商规范的建设,使协商进入制度化、健康进行的轨道。
为了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度,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试点工作的时间和质量,现定于五月中旬分批召开本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座谈会,并由各区、县、主管局和控股集团公司逐个介绍本地区、本系统试点工作情况。请接本通知以后,认真做好准备。座谈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