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属殡仪馆火化费收费标准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4-15 生效日期: 1999-04-15
发布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沪价行[1999]第104号
市民政局:
  你局沪计发(1999)17号《关于调整市属殡仪馆尸体火化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市属殡仪馆的尸体火化费收费标准自1999年4月15日起从120元/具调整为180元/具。
  特此函复。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