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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严格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23 生效日期: 2001-04-23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陕价费发[2001]31号

各地、市物价局,省级各游览参观点:


  为严格执行物价政策,确保旅游市场的稳定,根据我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游览参观点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门票价格执行,既不得随意涨价,也不得随意减免。要严格按照规定,合理掌握享受减免优惠票价的范围及幅度,免票人数要根据本景点的接待能力及游客分流情况从严掌握,凡在节日或假日统一进行的免票活动要按价格管理权限报物价等有关部门审批。

  二、各级物价部门要严格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执行,不得超越权限与范围审批收费项目与标准,并对管理的景点门票价格执行情况与价格水平及时上报备案。要积极组织力量,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照《价格法》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旅游黄金周期间旅游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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