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价经[1999]第037号
市交通办:
你办沪府交运(1999)011号《关于商请核定沪杭甬高速公路客运班车票价(试行)的函》收悉。根据沪浙两地物价、交通管理部门对沪杭甬高速公路客运票价的协调意见,现就沪杭甬高速客运班车票价函复如下: 一、上海至浙江嘉兴、杭州、绍兴、宁波各线票价见附件。
二、票价内含空调费、旅客保险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公路建设客运基金。
三、经批准的客运站,可以加收旅客站务费。
以上票价自车辆营运之日起执行。
附件:
沪杭甬高速公路部分客运班线票价表(试行)
金额单位:元
车型 车辆等级 上海至嘉兴 上海至杭州 上海至绍兴 上海至宁波
大客车 三星级 34.00 53.00 69.00 95.00
二星级 31.00 49.00 64.00 88.00
一星级 29.00 46.00 60.00 82.00
注:星级客车代表车型为:
三星级:日产尼桑、依利萨尔、沃尔沃、安徽凯思鲍尔
二星级:北方
一星级:韩国大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