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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防爆炸防破坏防事故防火灾安全大检查集中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23 生效日期: 2001-03-23
发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01]33号

各审、县(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防爆炸防破坏防事故防火灾安全大检查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在全省开展以“防爆炸、防破坏、防事故、防火灾”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集中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事关我省政治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归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为我省改革和发展创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关于开展“防爆炸、防破坏、防事故、防火灾”安全大检查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
  省公安厅
  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公安部《关予河北省石家庄市发生严重爆炸事件情况的紧急通报》精神,认真吸取石家庄市“3·16”重大爆炸案件的教训,结合我省当前社会治安实际,从3月下旬至4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四防”(即防爆炸、防破坏、防事故、防火灾)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集中行动,努力为我省即将举办的“一会一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大检查集中行动的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省政府成立省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秘书长担任,成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一名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全省安全大检查集中行动进行组织、督促、检查。各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全省安全大检查集中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安全大检查的巨点区域和主要任务
  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区域是:各地的大型商场、农贸市场、体育场馆、影剧院、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宾馆、饭店、居民楼、出租房屋等重要复杂场所,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国防单位以及水、电、煤、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部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贮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单位。
  安全大检查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收缴散失在社会上的危爆物品,堵塞漏洞,严防爆炸事件发生;及时整改危及消防、交通安全的事故隐患,及时排查调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纠纷,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三、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对涉爆单位进行大检查,要把重点放在使用单位集中、使用量大、接触人员多的地区,尤其是“三小”企业及周边地区,以及有条件接触危爆物品的人员,特别是有犯罪前科、对社会不满人员,要严防他们铤而走险,制造事端。要结合这次大检查,集中开展一次非法危爆物品收缴行动,全力收缴流失在社会上的危爆物品。
  (二)消防安全大检查要重点检查各单位的建筑防火、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紧急通道是否畅通;对发现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及违法违章经营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和整改;对一些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经营场所,要依法关闭。要切实做好重大活动期间有关地区、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三)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集中警力,加大对辖区内国道、省道干线公路的巡查纠违力度,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要严格检查各类上路的危爆物品运输车辆,防止发生问题。对一些事故多发路段,要实行全天候上路执勤,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要认真检查公共复杂场所、首脑机关、要害部门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部门,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贮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检查各项安全防范制度、门禁制度、值班制度等是否落实。对于尚未落实安全责任制的单位以及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督促有关部门现场整改,坚决不留任何不安全隐患和死角。
  (五)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各级公安机关要大力开展以“打黑除恶”为重点的春季严打战役,加大对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力度,尤其对今年以来所发生的几起重大爆炸案件要挂牌督办,力争取得突破,消除不良社会影响。铁路、民航部门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机场、车站的查控工作,发现可疑人员及物品要立即扣留审查。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认真做好各项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对“一会一活动”等大型活动及重大体育比赛,各主办单位和有关地市、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公安机关要根据已制定的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活动期间的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加强省上领导、重要来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对领导、来宾的住地、办公地和重要活动、会议场所要加强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四、对安全大检查集中行动的几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月19日,江泽民总书记专门就社会治安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从认真贯彻落实江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社会治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吸取石家庄“3·16”重大爆炸案件的教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领导。
  二是严格治安管理,严密防范,确保社会秩序平稳。各地公安机关要依靠发动群众,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的24小时巡逻,进一步做好群防群治工作,落实各单位安全责任制,严防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内部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破坏事件。要切实加强对爆炸物品生产、贮存、销售、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防止发生各类重大问题。要严格枪支弹药管理,防止发生被盗和丢失。要全面清理流动人口的暂住人口,及时遣返盲流人员。对“法轮功”顽固分子要实行严密控制,发现失控的,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干方百计追回。
  三是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各地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当地的安全大检查工作负总责,亲自组织领导好这项工作。省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赴各地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凡是在大检查中走过场,敷衍了事,工作不力,发生重大事故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大信息收集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收集深层次信息,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重要事件、案件要立即报告上级部门,不得延误。
200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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