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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九五”期间工业支柱产业发展计划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12-09 生效日期: 1996-12-09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属直属单位:
  省政府原则同意省计经委制订的《江苏省“九五”期间工业支柱产业发展计划》。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贯彻。
  加快工业经济结构调整,着力壮大支柱产业是我省工业经济发展中一项长期、重要的任务。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支柱产业的发展。
  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苏政发(1996)25号)的要求,“九五”期间我省将积极培育和壮大机械、电子、化工、汽车工业,使之尽快成为带动整个经济增长和结构升级的支柱产业。为此,特制定本发展计划。
一、支柱产业的选择标准及“九五”期间发展支柱产业的指导原则
  (一)“九五”期间,我省支柱产业的选择标准
  1.具有较大的市场规模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整个产业的工业增加值在全省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5%以上(汽车工业达到3%以上)。
  2.具有较大优势,产业整体水平不仅总量上在全国具有优势,更重要的是在产品档次、技术开发、创新能力和营销服务体系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
  3.产业集中度高,关联度大,对其他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和促进作用,规模经济效益显著。
  4.投入产出率高,行业增长率高于全省国民经济平均增长率水平。
  5.出口贸易持续增长,行业外贸进出口由净进口逐步变为净出口。
  改革开放十多年来,我省机械、电子、化工、汽车四个产业,已发展成为经营规模大、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综合实力较强的产业,并形成了一批竞争力大、市场覆盖面广的优势产品,涌现出一批实力、规模较强的企业(集团),在全省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1995年,全省四个产业的工业增加值达到1125亿元(全口径,以1995年价格计算),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2%,比“八五”初期上升了2个百分点。其中,机械工业增加值占12.4%,化学工业占6.4%,电子工业占1.9%,汽车工业占1.3%。同时,四个产业在全国的位置也不断上升。按产值计算,1995年江苏机械工业居全国第1位,电子、化学工业居第2位,汽车工业居第4位。已具备了成为支柱产业的基础条件。

  (二)“九五”期间培育、发展和壮大支柱产业的指导原则
  1.加大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全省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2.突出重点,择优扶强,着重支持支柱产业中部分重点企业(集团)。
  3.以重点企业为载体,把支柱产业的发展具体落实到产品和项目上。
  4.资产存量调整与增量调整相结合,合理优化资源配置,以重点企业、产品带动相关企业和产品的发展。

二、“九五”期间支柱产业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发展速度:到2000年,四个产业的工业增加值达2400亿元,年平均递增17%,比全省工业增加值平均增幅高5个百分点。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1995年的45%提高到55%,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95年的22%提高到27%。
  2.经济效益:到2000年,四个支柱产业工业增加值率达到23%以上,资金利税率达到10%以上,均高于全省工业平均水平;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40000元/人年,超过全省工业平均水平5000元/人年。
  3.出口创汇:到2000年,四个支柱产业工业品出口创汇达到80亿美元,占全省出口创汇总额的35%以上。
  4.技术装备:到2000年技术进步对支柱产业增长的贡献份额达到50%,高于全省工业5个百分点;大中型企业具备较强的新产品开发和创新能力;骨干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国际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先进水平。
  5.经济规模:到2000年,工业支柱产业的重点企业(集团)工业集中度达到50%以上。

  (二)各产业目标
  机械工业:“九五”期间,以振兴机械工业为目标,打好“质量翻身、结构优化、技术创新”三大战役,实行“科教兴业、外向开拓、优化结构、集约经营、管理升级”的发展战略。重点发展数控机床及数控系统、工程建设机械、农业机械、动力机械和成套专用机械。到“九五”末,机械工业增加值达到1230亿元,年平均递增约14%,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3.5%;大中型企业普遍应用CAD、CAPP、CAM技术,15%的企业具备自主开发和设计能力,25%的大中型企业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40%的主要产品达到90年代初期国际水平,10%的主要产品达到当时国际水平,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率达20%。前20家重点企业(集团)生产集中度达50%。主要产品能力:数控机床5000台、工程建设机械18000台、内燃机8000万KW。
  电子工业:“九五”期间,加快技术进步,积极发展对外合资合作,推动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音视产品数字化,元器件片式化。重点发展现代通信设备、计算机及软件、新型数字化消费类电子产品、集成电路和新型片式元器件等。到“九五”末,电子工业增加值达到270亿元,年平均递增约22%,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以上;主要电子产品全部采用国际标准生产,主要产品性能价格比较接近或达到国际90年代初水平,重点科技领域的产品开发接近或达到90年代初同类产品水平,高百分点;前10家重点企业(集团)生产集中度达50%。主要产品能力:
  程控交换机400万线、微机200万台、彩电600万台、集成电路和后道封装11亿块。
  化学工业:“九五”期间,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打破条块界限,主动接受国家大石化企业的辐射和带动,推动区域布局特色化和化工经济循环国际化。重点发展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以烯烃、芳烃为龙头,加快发展合成纤维、合成塑料、合成橡胶和有机化工原料,带动精细化工的发展。到“九五”末,化学工业增加值达675亿元,年平均递增约16%。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5%;大型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达到国际80年代末、90年代初水平;精细化工产品产值率达到45%;前10家重点企业(集团)生产集中度达到55%;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工业“三废”处理率达85%到95%以上。主要产品能力:原油加工量1500万吨、乙烯100万吨、合成材料240万吨。
  汽车工业:“九五”期间,遵循国家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坚持“高起点、大批量、专业化、质量优”的方针,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大力利用外资,加快与国外大公司合资合作,促进企业联合重组,发展规模经济。重点发展轻型车和小型乘用车、大中客车、摩托车和发动机、铸锻件等汽车、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到“九五”末,汽车工业增加值达225亿元,年平均递增约27%,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轻型车、小型乘用车、汽、柴油发动机、大客车的水平达到国际90年代初水平,其他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整车、总成件和关键零部件方面初步形成自主开发能力;前6家重点企业(集团)生产集中度达到66%。主要产品能力:汽车70万辆、大中客车7000辆、摩托车375万辆。

三、支柱产业中重点扶持的企业(集团)
  根据“九五”期间全省发展支柱产业的指导原则,选择30个企业(集团)予以重点扶持,力争实现突破性进展,以此带动全省支柱产业的发展。
  这30个企业(集团)是:徐州工程机械集团、常柴集团、输变电设备企业群体(常州华电变压器集团、江苏宝胜集团、南京汽轮电机厂、南京电瓷总厂)、数控设备企业群体(南京机床集团、常州机床厂、无锡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机床厂、金方圆机床集团公司、5308厂、528厂)、江苏小天鹅集团、无锡威孚集团、跃进汽车集团、亚星客车集团、牡丹汽车集团、春兰集团、捷达摩托车集团、金城集团、熊猫电子集团、宏图集团、华容集团、常州宝马集团、苏州净化设备厂、徐州天宝集团、江苏富士通有限公司(通林集团)、华飞彩显有限公司(华电集团)、无锡夏普元器件公司、苏州孔雀集团、南化集团公司、南京化工厂、南通精细化工基地(南通农药厂、南通醋酸化工厂)、无锡精细化工基地(无锡石化总厂、无锡化工集团股份遥限公司)、苏州精细化工基地(苏州化工集团公司)、金陵石化公司、扬子石化公司、仪化集团公司。到2000年,30个企业(集团)销售收入达到3363亿元,“九五”期间,年平均递增35%。
  “九五”期间,30个企业(集团)共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47个,总投资1142亿元,资金来源:利用外资442亿元,申请银行贷款398亿元,自筹302亿元。其中除扬子石化、金陵石化、仪征化纤三个企业的项目外,安排项目90个,总投资360亿元;资金来源:利用外资138亿元,申请银行贷款135亿元,自筹87亿元。

四、“九五”期间发展支柱产业的主要措施
  (一)积极培育名牌,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一要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二要运用名牌这一无形资产,通过吸引资产流入和无形资产控股、参股等形式,迅速扩大产品规模;三要进一步增加产品花色品种,开发系列化产品。“九五”期间,机械和汽车工业创20个名牌,电子工业创16个名牌(其中元器件行业10个),化学工业创10个名牌。

  (二)加快科技进步,大力提高企业技术开发能力重点抓好建立企业技术开发中心。目前,已有13家企业(集团)建立了国家或省级技术开发中心。3家企业(集团)正在申报国家级技术开发中心。到2000年,30个重点企业(集团)都要创造条件建立国家级或省级技术开发中心。同时,技术改造要与技术开发紧密结合,不仅要搞扩大生产能力、提高技术水平的技术改造,还要注重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形成企业的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增强自主开发能力。

  (三)促进经济联合,实施大跨度资产重组加快资产向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的流动,通过大跨度资产重组实现规模经济和“小型巨人”两种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扩张名牌优势,打破地区和行业界限,实行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可以采取股份制、授权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加快联合兼并步伐。“九五”期间,四个支柱产业经资产重组,要形成28个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5个年销售收入200亿元以上、2个年销售收入500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

  (四)鼓励对外合作,实施支柱产业国际化战略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把利用外资作为发展支柱产业的主要资金渠道之一。鼓励外资投向支柱产业,特别要争取国际著名大公司与重点企业(集团)进行高起点的合资合作。通过引进资金与引进技术,努力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尤其要注重培育自主开发能力。积极拓展利用外资的渠道和形式,鼓励外商间接投资和直接投资。“九五”期间,全省支柱产业累计利用外资达到100亿美元,占全省利用外资总量的1/3。

  (五)实施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大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九五”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在省工业支柱产业发展计划的指导下,统筹考虑,密切配合,集中力量优先扶持30个重点企业(集团)发展。
  把产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投资工作的管理,加大调整工业经济结构的力度,努力提高投资整体效益。今后,每年由省计经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经济总量、发展速度、经济效益等综合指标和重点企业(集团)发展规模、重点项目进度等方面,对四大支柱产业分别制定产业、地区的年度实施计划,报省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要对支柱产业的发展实行年度计划目标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年终进行考核检查。

  (六)落实扶持政策,确保重点企业的发展各地、省各有关部门、重点企业集团和形成支柱产业的关联企业群,要按照江苏省“九五”期间工业支柱产业发展计划的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九五”期间要加大工业投资力度,在资金集中使用上采取以下措施:
  1.建议建立江苏省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滚动发展,不断加大工业投入力度,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对列入全省工业支柱产业优先扶持的30个重点企业(集团),给予适当的倾斜扶持政策。
  2.各级银行信贷资金和利用国外贷款,优先用于支柱产业重点企业(集团)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技术改造贴息资金的使用要向重点企业(集团)倾斜。
  3.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重点企业(集团)建立财务公司,鼓励企业向社会直接融资。
  4.试行主办行制度,保证支柱产业重点企业(集团)发展所需的资金。
  5.对符合条件的支柱产业重点企业(集团),优先安排发行债券、股票。
  6.鼓励支柱产业重点企业(集团)出口机电、化工、汽车产品,优先申报国家出口信贷,银行提供优惠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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