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02 生效日期: 2002-09-02
发布部门: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鲁办发[2002]7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进一步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 
  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村级领导班子战斗力,加快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调动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促进农村先进文化的发展;有利于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001年冬季以来,各地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地组织乡村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全省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已经结束,村“两委”换届选举基本结束。总的看,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发展健康。但个别地方存在着思想认识不足、领导措施不力、发扬民主不够的问题;还有少数村情况比较复杂,矛盾比较突出,换届选举工作难度较大,没有如期完成换届工作;有的地方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没有及时抓好巩固提高工作。我省是农业大省,富民强省的基础在农村。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建设坚强有力的村级领导班子和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对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深入扎实地做好乡村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切实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好,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善始善终地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各地要以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做好乡村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鲁发[2001]17号)为指导,从实际出发,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 
  当前,要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尚未进行换届选举和村委会换届选举不成功村的工作,保证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不留死角,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决不能久拖不决。要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规范操作,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选举质量。县(市、区)委和乡镇党委要对属于上述情况的村,逐村进行认真分析,针对村情和班子状况,研究落实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具体措施。要从县乡机关挑选政治素质好、熟悉农村工作和选举工作的得力干部,向每个未完成换届工作的村派出工作组,驻村搞好综合整治,稳步推进,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对人心散乱的村,要搞好干部思想整顿,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对群众反映干部有经济问题的村,要搞好村级财务审计,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对因城市建设用地、村办企业改制等利益调整引起群体纠纷的村,要讲明政策,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对宗族派性严重、治安混乱的村,要综合治理,为换届选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此基础上,制定严密细致的工作方案,由熟悉选举工作的干部靠上,精心组织好换届选举。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选举一个,选举一个巩固一个。对未能如期进行换届选举的村,今年9月底前要完成换届选举;对临时村委会,要按规定及时进行补选。对本村确无村党支部书记合适人选的村,要选派机关干部、企业下岗职工、退休驻村人员、复员退伍军人中的优秀党员到村里任职。具体工作中,要着重把握好三点: 
  一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乡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把握好选举工作的正确方向。要严格候选人标准条件,把政治素质好,具有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本领,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要全面推行“两推一选”,按照广大党员、群众的意愿确定候选人。村委会换届选举,要按照县乡党委、政府提出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依法引导选民按照标准条件提名候选人,保证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具有较高的素质。要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和严格的选举程序,提高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其他成员与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要加强引导,提高村“两委”成员中青年和妇女所占的比例。 
  二要充分发扬民主,落实好农村党员、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要认真组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充分尊重民意确定党支部成员候选人。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要做到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保证村民的推选权;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不能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做到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确定,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做好选举的组织和投票工作,保证村民的投票权;健全完善罢免程序,对违法或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罢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直接撤换,保证村民的罢免权。 
  三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党章、法律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规定要求,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不能怕麻烦、图省事,更不能走过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当地党委、政府要及时令其改正,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或依法处理。对采用违法手段破坏、妨碍选举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健全和完善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 
  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要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鲁发[1999]27号)的要求,加强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及时理顺和规范村“两委”关系,确保村级工作有序运转。要督促新老班子及时做好公章、财务等交接工作。要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要求,本着精于高效的原则,及时健全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等村级组织及其工作网络。要明确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责,健全完善由村党支部召集、书记主持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程序。要健全党员大会、党员议事会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制度,完善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扩大党员和群众参与村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范围。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如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附加的使用,村级收入的支配,集体资产的处置,“两工”的使用,宅基地的安排,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等,要把决策权交给村民,充分听取村民意见,保障村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要坚持与时俱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探索和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 
  要认真搞好对村“两委”成员的教育培训,大力提高村干部素质。由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宣传、农业、民政、教育、科技等部门参与,研究制定培训规划,认真抓好落实。以县乡党校为主阵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他们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一系列重要论述,增强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和强村富民的责任感。引导和帮助村党支部成员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改进领导方式,善于运用民主法制的手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支持村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引导和帮助村委会成员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观念,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同时,搞好市场经济、现代科技、工作方法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带领群众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勤劳致富的能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化解新时期农村矛盾的能力,做到务实干事,公正办事,廉洁处事。要及时了解新班子的运行情况,帮助他们振奋精神,理清思路,尽快打开工作局面。要做好落选村干部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开展工作。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市、县、乡各级都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新形势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以指导和改进今后的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 
  四、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和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关键在领导。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乡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县、乡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部署、抓督导、抓落实,主动深入到问题多、矛盾突出的乡村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当前,尤其要下大气力,深入做好工作,抓紧完成少数情况复杂村的换届选举任务。如果哪个地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而出现严重问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未经县(市、区)委批准,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换届选举的,要追究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市、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研究村委会选举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不断完善有关法规制度。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做法。 
  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研究换届选举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建议,加强工作协调和具体指导,发挥好职能作用。 
  要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有关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妥善处理,维护好农村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决不能上推下卸,敷衍了事,更不能简单从事,人为激化矛盾,确保农村稳定。 
  各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情况复杂、选举工作难度大的村登记造册,加强情况调度,搞好检查督促,确保这些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健康稳步推进,如期圆满完成。 
  工作中遇到重要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省乡村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换届工作完成后,要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写出书面报告。 
 
 
2002年9月2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