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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23 生效日期: 2006-10-23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浙政发[2006]6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浙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全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通过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全省残疾人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一)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全省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体生活等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拓展。全省有2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由93?03%提高到98?5%;7?5万人次残疾人得到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年龄段残疾人就业率由80%提高到85%;残疾人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日趋活跃。
  (二)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在各条战线上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通过参加生产劳动摆脱了贫困,部分残疾人实现了勤劳致富。
  (三)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础已经初步形成。各级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了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了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逐步形成。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法律宣传、执法检查得到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得到发展。残疾人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爱岗敬业,努力工作,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任务还十分艰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二、“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和发展残疾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不断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健全人之间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和环境,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总体目标。
  1?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3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残疾人就业质量稳步提高,有就业能力和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就业培训;扶持残疾人基本脱贫,改善1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
  2?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残疾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素质普遍提高,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得到提高。
  3?创建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弘扬人道主义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广泛深入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进一步健全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无障碍环境建设有较大进展。
  4?增强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社会公众和服务业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服务领域逐步拓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建立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县级以上基本建成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设施,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5?加强残疾预防。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病残率和意外事故伤残率。
  (三)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推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的作用,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机制。
  --按照残疾人事业“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发展方针,不断提高为广大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关爱残疾人、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努力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和残疾人的自身素质。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残疾人工作的扶持力度。

  三、“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残疾人康复。
  1?目标任务。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各县(市、区)普遍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全省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8万例,其中贫困患者免费复明手术8200例,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30个以上;为5000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1500名;为1200名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为290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其中为240名贫困聋儿免费验配助听器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对2900名聋儿家长进行培训。对5000名智力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对2500名智残儿童家长进行家庭康复训练知识培训。为250名贫困肢残儿童实施矫治手术,为880名肢残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对5000名成年肢残人开展社区康复训练。全省63个县(市、区)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其中新增15个;覆盖人口达3264?1万,其中新增781?1万;对20万重症精神病患者开展社会化、综合型、开放式的精神残疾康复服务。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11万件,其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5000件,为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大腿假肢1250例、普及型小腿假肢1250例,配发功能补偿性矫形器350件。
  2?主要措施。
  (1)继续开展“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省及各市残联所属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建立低视力康复部。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2)巩固完善全省新生儿听力筛查网络,努力提高听力异常儿童的早期发现率、早期助听器验配率和早期康复训练率。合理调整县级聋儿语训班(点)的布局,充分发挥基层聋儿康复资源的作用。继续开展人工耳蜗植入术后聋儿听力语言训练试点。开展成年听力语言康复试点。
  (3)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等级医院标准建立康复医学科,对住院肢体障碍病人进行早期临床康复训练。
  (4)承担社区康复任务的区、县普遍开展对成年智力残疾人的社区康复训练服务。依托各地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相应设施,开展以学龄和成年智力残疾人为对象的智力残疾综合康复服务。
  (5)以精神卫生机构或综合性医院精神卫生科为骨干,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建立覆盖城乡的精神卫生诊疗和康复网络。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建立示范性儿童孤独症康复设施,并选择1个城市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服务试点。
  (6)完善全省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分类建设标准,并以创建达标站活动为载体,促进各级用品用具供应站的规范化建设;加强辅助器具生产、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检验。
  (7)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努力使有需求的残疾人就近获得相应的基本康复服务。发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在社区康复护理、康复训练、康复知识宣教等基础康复服务中的作用,将社区康复档案内容逐步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并统一管理。
  (8)加强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建设,拓展康复项目,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9)对县级以上康复工作管理人员、康复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等开展统一的规范化培训,五年内争取轮训一遍,并逐步实现持证上岗。2010年前,每县(市、区)针对各类别残疾人的康复业务,至少各培养1名康复技术指导专家。
  (10)对贫困残疾人的康复训练、社区康复治疗、工(农、娱)疗康复、辅助器具验配、家长亲友培训等,普遍实施康复救助;继续将贫困残疾人列入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长江新里程计划”、“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等项目的重点资助对象。
  (11)加大对康复重点项目的科研经费投入。
  (二)残疾人教育。
  1?目标任务。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以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为重点,提高广大残疾人基础文化水平和就业能力。完善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残疾学生的政策,每年达到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分数线的残疾考生应录尽录。
  2?主要措施。
  (1)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全面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指标列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体系。按照盲教育以省办为主、聋教育以市办为主、弱智教育以县办为主的原则,合理调整特殊教育布局。积极推进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
  (2)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工作,使其与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相衔接。
  (3)加快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各市根据生源、师资等实际情况,建设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机构,扩大教学规模,提高教学质量。
  (4)办好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并在此基础上积极申报筹建“浙江省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5)完善高等院校招收残疾考生政策和办法。做好残疾考生高考录取工作,鼓励和支持残疾人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接受高等教育。
  (6)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特殊教育的财政投入。
  (7)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列入政府优惠政策范围,继续深入开展“相伴十六年、爱心助成材”行动,使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三年高中教育及四年大学教育阶段都能受到资助,杜绝出现残疾学生因贫辍学。
  (8)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加大对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投入力度,多渠道增加资金。
  (9)努力发挥中国手语(浙江)培训基地的作用,面向社会,积极做好手语的宣传、推广、培训工作。加强对专业手语的开发和研究,努力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省手语服务网络。
  (10)加强盲文的推广,组织开展盲文培训,为盲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三)残疾人就业。
  1?目标任务。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体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通过实施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开发公益服务岗位、劳务输出、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手工业劳动等形式,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3万名,农村稳定就业残疾人32万名,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完成培训残疾人7万名,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1500名,其中300名达到中级以上按摩师资格。
  2?主要措施。
  (1)深入贯彻《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法规,全面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
  (2)加强对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劳务输出、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手工业劳动等各种形式劳动就业的指导,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
  (3)建立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体系,对残疾人劳动能力进行评估。建立与用人单位互通的年会制度,促进稳定就业。
  (4)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完善并落实扶持保护政策,提高残疾职工待遇。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5)推动城镇残疾人职业培训向正规化、专业化、学历化方向发展,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农村残疾人培训要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大力开展中短期技术培训。发挥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作用并广泛联系社会各培训机构,形成残疾人培训网络。
  (6)完善对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政策,使更多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
  (7)2006年举办全省残疾人技能比赛,选拔人才参加2007年全国第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有关国际竞赛。
  (8)加强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拓展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9)做好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加大对盲人按摩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盲人按摩人员开业,并在场地、注册、税收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照顾。积极支持盲人参加高等函授教育,培养高素质的盲人按摩人员。
  (四)残疾人扶贫。
  1?目标任务。扶助残疾人摆脱贫困,解决温饱,逐步致富,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扶持10万名残疾人实现脱贫,5万名残疾人达到小康,帮助1万户残疾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
  2?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号)。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规划,重点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相对贫困问题,稳定提高经济收入。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效益农业、培育特色产业、下山脱贫、加快城市化建设中,同步推进残疾人扶贫工作。
  (2)建立多元化的扶助贫困残疾人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指导、督促、协调各地配套资金的筹措和投放。全面落实中央康复扶贫贷款,提高贷款落实率,帮助贫困残疾人以最优惠条件得到贷款扶持。加大省级残疾人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投入,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要建立扶贫贷款贴息专项资金。
  (3)各县(市、区)普遍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使受扶残疾人尽快脱贫,逐步过上比较宽裕的生活。因地制宜地加强扶贫基地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4)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对贫困残疾人的帮包带扶。
  (5)加大残疾人危房改造的资金投入,确保圆满完成全省残疾人“万户安居工程”各项任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助残安居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残疾人社会保障。
  1?目标任务。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是健全和完善残疾人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城镇残疾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鼓励、帮助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推进残疾人托管(安养)工作。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
  2?主要措施。
  (1)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生活不能自理、无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和一户多残的低保残疾人家庭,要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2)促进社会各类用人单位为招用的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规定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建立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基本养老保障补助制度。
  (3)积极推进公办、民办和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托管(安养)机构建设,对民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托管(安养)中心,在土地使用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4)以政府出资代缴参保金的方式,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康复有关的项目普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应适当提高报销比例。逐步将城镇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障。
  (六)残疾人文化与体育。
  1?目标任务。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体育,展示残疾人的才华,是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的重要形式。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残疾人融入公共文化生活,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残疾人特殊艺术水平;推动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满足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需求,提高残疾人身体素质,推动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十一五”期末,参加体育活动的残疾人比例达到15%以上。
  2?主要措施。
  (1)公共文化机构普遍对残疾人优惠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支持残疾人参与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图书室,县级以上残疾人基础设施建立残疾人阅览室。
  (2)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特教学校、企事业单位、乡镇和社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娱乐活动,使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日趋丰富。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开展“文化进社区”、“文化进乡村”活动,为基层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
  (3)发挥省残疾人特殊艺术指导中心的作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提高特殊艺术水平。加大对残疾人艺术团(队)的管理和扶持力度,办好浙江省残疾人艺术团。举办省第六届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第四届盲、聋、弱智学校学生艺术调演,参加全国汇演和调演。
  (4)按照“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总体要求,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开展残疾人自强健身活动,实现残奥争光目标。
  (5)积极申办2011年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如申办成功,在2010年前做好前期宣传发动、比赛场馆(地)、后勤保障、资金筹措等各项筹备工作。
  (6)办好2006年第七届、2010年第八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组团参加2006年全国第四届特奥运动会和2007年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积极选送运动员参加2006年第九届“远南”运动会、2007年上海世界特奥运动会和2008年北京残奥会、2009年第二十一届聋奥会。
  (7)培养和选拔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分级员。
  (8)加强和规范残疾人体育综合训练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浙江省残疾人体育管理机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要满足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并给予费用减免或优惠。
  (9)充分发挥各类残疾人体育组织的作用,整合资源,活跃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特教学校和各类普通学校要组织适合残疾学生身心特点的体育活动,提高残疾学生的身体素质和体育运动技术水平。
  (七)残疾人社会环境。
  1?目标任务。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条件。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培养社会助残意识,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良好环境。
  2?主要措施。
  (1)在全社会弘扬人道主义思想。推广人道主义思想公益广告;将人道主义思想纳入中小学德育教育内容;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红领巾手拉手助残”等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助残献爱心。
  (2)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完善残疾人事业宣传网络,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感召全社会关爱残疾人。
  (3)动员社会力量普遍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深入实施“百万青年志愿者行动”,组织更多的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逐步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
  (4)落实盲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等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对残疾人进入博物馆、纪念馆、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免费。促进公共停车场为残疾人专用车辆设置出入方便的免费停车泊位。
  (5)把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评选中要有扶残助残的具体要求。
  (6)继续巩固已有的省、市级电视双语及残疾人广播专题节目,县级电视台、广播电台要积极开设电视双语节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电视新闻节目加配字幕。发挥互联网优势,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
  (八)残疾人无障碍设施。
  1?目标任务。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为广大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是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的重要措施。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大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维护和管理力度,初步形成全省城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方便残疾人和其他行动不便者通行,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2?主要措施。
  (1)杭州市继续巩固和完善“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的创建成果;宁波市开展“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创建活动,争取通过考核验收;各设区市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创建活动。各级残联新建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普遍达到无障碍建设标准,已建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通过改造,基本达到无障碍建设标准。组织开展无障碍设施、器具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促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2)加强无障碍建设工作力量。组建无障碍建设专家技术指导组。贯彻落实《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研究制定推进全省无障碍建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促进无障碍设施建设设计审批、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推进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维护等环节的长效管理。
  (3)组织开展对公众的无障碍建设宣传教育,普及无障碍知识,提高无障碍意识。鼓励支持残疾和功能障碍等特殊人群协会组织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舆论监督和依法维权活动。
  (九)残疾人社区工作。
  1?目标任务。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是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城市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建立社区残疾人组织,夯实社区残疾人工作基础,不断提高为广大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使社区残疾人在康复、就业、扶贫、文化生活、维权和法律咨询等方面得到切实有效的服务。
  2?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在规划和部署社区建设工作时,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规划和建设内容;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发挥社区残疾人协会的作用。
  (2)建立健全规范化社区残疾人工作网络,社区居委会要配备残疾人工作专(兼)职委员,普遍建立残疾人协会,提供相应的办公、活动场所。
  (3)巩固和提高国家级和省级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社区残疾人工作。
  (4)多渠道筹资,加大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的投入。社区各类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需求,开辟适合残疾人的活动场地和服务项目,为残疾人提供方便、优惠、优质的服务。
  (5)组织社区志愿者为社区残疾人提供生活、就业、康复、医疗、子女教育等帮扶服务。
  (6)各级残联要加强对社区残疾人专(兼)职委员和残疾人协会骨干的培训,提高他们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十)残疾人法制建设。
  1?目标任务。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提高广大残疾人法律意识,是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的法规体系,积极制定、修订与残疾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加强扶助残疾人政策法规的实施工作;着力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和援助。
  2?主要措施。
  (1)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适时修订有关地方法规和规章。
  (2)制订和完善残疾人就业、生活扶助、康复、精神卫生、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在制定、修订其他相关法规时,要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在企业改革、征收征用土地、城市拆迁等过程中,要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重视流动人口中的残疾人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5)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基层调解组织要将残疾人列为重点对象,为其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6)继续在全省创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示范岗,推动残疾人维权工作。
  (7)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和解决残疾人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矛盾,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十一)残疾人组织建设。
  1?目标任务。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残疾人工作队伍,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以健全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增强服务能力;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不断提高残联干部队伍和残疾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加大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的工作力度,密切与广大残疾人的联系,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激励广大残疾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2?主要措施。
  (1)按照“城市抓社区、乡镇抓农村”的要求,切实重视和加强残联基层组织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残联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社区残疾人协会、村残疾人协会和企业残疾人组织,争取到“十一五”中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省残疾人工作基层组织网络。
  (2)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有关残联系统干部管理的规定,着力建设“为公、勤政、团结、廉洁”的各级残联领导班子。
  (3)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加强残联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4)关心残联干部,重视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始终保持残联工作队伍的活力。
  (5)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残疾人领导干部和残疾人干部配备的各项任务,切实增强残联组织的代表性;积极培养各类别优秀残疾人干部,加强选拔,大胆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
  (6)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健全专门协会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开展适合各类别残疾人特点的各项活动,推进残疾人素质教育,代表和维护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更好地发挥专门协会的“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
  (7)加强残疾人证的核发管理,完善优秀残疾人数据库,增强残疾人参与残联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意识与能力,提高残疾人参政议政的能力与水平。
  (8)组织好“全省自强模范”、“全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全省扶残助残先进个人”、“残疾人之家”、“全省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和表彰,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激励残疾人工作者勤奋工作、务实奉献,激励社会各界扶残助残。
  (十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1?目标任务。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是加强为残疾人服务的重要措施。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完善服务功能,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不断拓展服务领域。
  2?主要措施。
  (1)市、县(市、区)残联基本建成功能比较完善、配套比较齐全的集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文化体育活动、用品用具供应为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已建成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各项服务功能。
  (2)基本完成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的整体迁建;做好浙江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扩建工作;做好浙江省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的联建工作。
  (3)各级政府要将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场地和建设资金,并减免相关费用。
  (十三)残疾预防。
  1?目标任务。加强残疾预防,减少、控制致残发生率,是做好残疾人工作最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加强残疾预防,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病残率和意外事故伤残率,减少、控制残疾发生。
  2?主要措施。
  (1)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优生优育、母婴保健、医药卫生、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与残疾预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残疾预防工作。
  (2)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人口计生、民政、环保、教育、公安、劳动保障、经贸、交通、工会、妇联、残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
  (3)积极开展“爱耳日”、“爱眼日”、“计划免疫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
  (4)加强残疾预防科研工作,提高残疾预防技术水平。
  (5)禁止近亲结婚,加强婚前检查,开展婚前指导、咨询,实施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减少遗传性残疾和先天性缺陷发生。
  (6)加强计划免疫,控制传染病、后天营养不良及脑血管疾病致残;严格耳聋药物的管理,减少药物致聋;普及合格碘盐,在缺碘地区加强对新婚育龄妇女、孕妇的监测,减少缺碘致残;严格道路交通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控制、减少意外事故致残。
  (十四)残疾人事业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1?目标任务。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各级残联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基本实现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为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提供信息服务。
  2?主要措施。
  (1)建立省残联信息化专业机构。
  (2)以省残联网站为中心,依托省残联直属单位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网、康复网、远程特殊教育网等。办好省、市、县各级残联网站,建立连接到县级的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形成浙江省残联系统广域网,并与中国残联办公自动化系统相连接。建立残联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的网络联系,通过网络报送数据、传输政务信息。
  (3)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建立信息无障碍交流平台。
  (4)推进残疾人事业数据统计电子化,运用电子方式完成统计数据的传输与汇总。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利用网络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开展网上办理残疾人证、网上就业咨询、就业登记、康复咨询、购买用品用具等业务。
  (6)完善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制定多层次计算机知识普及教育和培训计划,提高残联系统整体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的能力。
  (十五)国际交流与合作。
  1?目标任务。加强残疾人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是展示人权保障成就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加强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展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增进了解和友谊,共同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2?主要措施。
  (1)将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作为我省对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以残疾人文艺、书画、体育等为载体,继续开展与各国残疾人组织的互访和交流,开拓交流渠道,增进了解和友谊,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
  (3)开展双边、多边和区域性合作,引进资金和技术,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

  四、“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组织与实施
  本规划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性的公共服务专项规划,为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发挥政府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关心、重视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统筹,促进协调发展。省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
  (二)建立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财政投入,以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扶持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收好、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充分发挥效益。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助残疾人事业。
  (三)建立督查、评估和激励机制。对本规划要进行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评估,保证落到实处;开展中期检查,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期末进行全面总结评审和表彰。
  残疾人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关心、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崇高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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