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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16 生效日期: 2006-11-16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淄政发[2006]1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3号文件加快山东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6)52号),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市地处鲁中季风气候区,南北狭长,境内地形复杂,干旱、洪涝、冰雹、大风、雷电、霜冻、大雾等气象灾害发生频率高、强度大,在省内属气象灾害严重的地区之一。据统计,我市近年来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亿元以上,气象灾害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最大限度地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是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的迫切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现代化建设成绩显著,观测体系初具规模,预测预报水平显著提高,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完善,业务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市气象事业的发展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仍存在诸如综合气象观测体系不完善、局地气象灾害监测能力不强,精细预测预报能力、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和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程度不高等突出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气象事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进程,不断提高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能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和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能力,充分发挥气象事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二、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气象观测基础,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全面提高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能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准确、及时、优质的气象服务。
  (二)目标任务:落实淄博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到2010年,基本建成结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气象现代化建设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和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到2020年,气象现代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提高,气象整体实力位居全省前列。
  三、加快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
  (一)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大力加强地面气象观测系统建设,2006年全面完成我市53个四要素(包括温度、降水、风向、风速等)中尺度地面气象自动观测站的建设任务。各区县加密自动气象站建设任务分别是:张店区6个,淄川区8个,博山区7个,周村区4个,临淄区7个,桓台县5个,高青县6个,沂源县10个。加密自动气象站建设资金由中国气象局投入一半,地方财政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沂源县、高青县和张店区的观测站配套建设经费由市级承担,其他区县配套建设经费由所在区县承担。市、区县的观测业务维持经费由本级财政承担。各级政府要在资金落实、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该项任务按时完成。2010年以前,完成全市8个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站、1部新型天气雷达、20个高空水汽观测站、1个车载移动气象台、1个中规模卫星云图接收站和高速公路气象灾害监测网的建设任务。
  (二)大力加强气象预测预报能力建设。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准确率为核心,加强数值模式产品释用技术研究和应用,完善气象预测预报系统,提高预测预报水平。以气象信息网络为支撑,以全省范围高密度、立体化的中小尺度气象综合观测体系的大量观测资料为基础,结合雷达、闪电定位仪等探测设备提供的信息,采用多种方法建立暴雨、冰雹、雷雨大风、龙卷风、台风、飑线、大雾等突发灾害性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开展精细化天气预报技术研究,建立精细化天气预报系统,加强短时临近天气预报,加强落区预报,逐步实现预报的时间精度由72小时以内精确到小时,预报的空间从数百到数十公里逐渐精确到10公里以内。
  (三)推进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按照全省气象通信和信息存储、分发系统建设的统一部署,圆满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实现信息共享。有关部门要积极提供和共享大气、水文、环境、生态等方面的数据信息。近期要完成省-市、市-县气象通信网络的升级改造工作,为信息共享系统建设打好基础。
  四、加强气象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一)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的现代化建设,改善服务手段,增加服务产品,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气象服务多样化、精细化的需求。通过大量设立电子显示屏、气象警报发布设施等手段大力拓展气象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电子显示屏、电话、短信、网站等渠道,发布包括常规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在内的各种气象信息,最大限度地扩大气象信息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提高天气预报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的传播速度。气象部门要加强电视天气预报虚拟演播室系统建设,使电视天气预报更加生动形象,充分展现气象专业特色,提高电视天气预报播出质量。气象、广电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气象信息特别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
  (二)做好“三农”气象服务工作。完善粮食产量预报业务,建立粮食安全气象警报系统。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全程化、系列化气象条件分析服务。加强农业旱情和农林病虫害发生发展的气象条件预报。加强农业气象适用技术和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深化、细化农业气候区划研究,为农业气候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供气象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村气象信息传播网络,最大限度地扩大气象信息的覆盖面。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村要积极疏通气象信息传播渠道,逐步建设乡村特别是边远地区的气象信息接收设施,使包括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在内的各类气象信息向农业企业、农业专业户和广大农民群众及时传递。继续加强“淄博兴农网”建设,逐步建立兴农网市-县-乡三级信息员队伍,实时收集发布气象信息和各类涉农信息,逐步形成覆盖全市、技术先进、社会效益显著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服务。认真落实《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建立各级政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构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系统。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调查和影响评估能力建设。加强对各种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核污染、化学污染、暴发流行病等重大突发性事件的现场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四)积极开展交通、旅游气象服务。发展公路铁路等专业气象监测网和灾害预警系统。建立高速公路气象灾害监测网,按照间距20公里(或收费站点)布设气象观测仪,对能见度、路面温度、降水、结冰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上传,交通部门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高速公路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高速公路道路结冰、降雪、大雾和能见度预报,开展旅游景点气象预报,为运输、旅游和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保障与实时服务。
  (五)加强城市和公共卫生气象服务。加强气象部门与城市管理、环保、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和信息传输渠道。积极开展城市积涝、高温、扬尘、雷电等灾害的研究,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系统,实现对城市易发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和预警,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的提高提供气象保障服务。积极开展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与疾病发生发展规律之间关系的研究,为预防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气象服务。
  五、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按照建立统一协调的指挥和作业体系、建设性能优良的设备设施的要求,建立现代化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体系,最大限度地遏制冰雹灾害、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市的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网络,完成作业点的规范化建设,按照每个乡镇1门高炮,每个区县1部火箭、市级3部火箭的标准,健全市级以新型火箭为主、县级高炮和新型火箭并用的多种作业手段相结合的立体作业系统,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完善监测系统,建设基于地面探测网、卫星遥感、雷达、大气垂直水汽含量探测仪、闪电定位仪等多种探测手段组成的立体监测系统,增强对空中云水分布信息和冰雹天气的综合探测能力,提高作业决策指挥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作业队伍建设,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完善全市人工影响天气组织管理体系,健全由各级政府直接领导、有关部门参与保障、气象主管机构归口业务管理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各级管理机构要按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规定,进一步制订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对作业装备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的管理,加强检查、监督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制订作业事故处理预案,形成安全有效的作业机制,确保作业安全。
  六、大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
  (一)开展城市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重点工程的气象决策论证工作。加强气候、气候变化与区域生态环境相互作用机理的研究,开展生态环境气候影响评价与预警工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二)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的评价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完成所承担的风能、太阳能监测任务。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的监测、调查工作,为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气象技术支持。
  (三)开展高精度气候资源普查与区划工作。根据农业、能源、交通、建筑等各行业对气候资源利用的不同需求,开展高精度的气候资源普查与区划工作。在不同生态区建立气候资源动态监测与开发利用示范基地,推广气候资源利用的经验和技术。
  七、推进气象工作的法制、体制和机制建设
  (一)加强气象法制建设和气象行政管理。继续做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淄博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等气象法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各级气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加强气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气象行政执法能力。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管理和规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护、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信息发布等活动,确保气象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
  (二)强化气象行业管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由气象主管机构实行气象行业管理。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气象标准化建设,在台站设置、业务流程、设备配置、技术标准、信息资料汇集与共享等方面实行有效管理,将各部门自建的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的总体布局,实行统一监督、指导。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气象事业发展。按照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把增强气象能力建设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财政要按照气象观测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大对气象台站综合改善、气象装备和设施建设、重大气象工程建设运行的投入力度,按有关规定做好气象部门职工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工作。
  (四)创新气象科技。深化气象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构建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开展精细天气预报技术、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技术、新一代天气雷达资料和闪电定位资料的开发应用技术研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决策以及作业方法、作业效益评估的研究;加强雷电理论、雷电监测预报技术、雷电防护技术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开展城市气象、环境气象、农业与生态气象等方面的研究;开展气候资源调查与区划研究。通过科研,全方位提高我市气象业务服务能力。各级政府和科研管理部门要重视气象科研工作,在当地科研计划中重视气象领域的科研立项,给予气象科研稳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五)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气象行业特点,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基层专门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人才战略,建立各类人才协调发展,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新型气象人才工作机制,促进我市气象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八、建立军民一体化的气象保障体系
  建立军民气象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军民一体化的大气综合探测和通信网络体系,建立气象、水文等信息高度共享的军民信息通用平台,制订紧急状态下军民联合气象保障预案,提高平战结合、军民兼容的军民一体化气象联合保障能力。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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