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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02 生效日期: 2003-04-02
发布部门: 温州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督导小组
发布文号: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国土资源部决定,从2003年3月开始到7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
  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这次治理整顿活动,主要集中治理整顿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土地管理、供应、使用、交易中的违法问题。主要内容:一是各类开发区、园区用地问题。主要是清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设立各种名目的园区(城、村),及园区用地中存在违法供地、土地闲置、非法占地、拖欠征地款项等问题。二是非法征占用集体土地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问题。主要是单位和个人擅自与乡,村、组签定“征地”、租地协议,非法使用集体土地问题;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问题。三是违法违规交易问题。主要是违反《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及擅自利用划拨土地、集体土地进行进营性房地产开发和以旧村改造、老人公寓建设等名义搞房地产开发等问题。四是管理松弛问题。主要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给不法份子大开方便之门等行为;违反国家“收支两条线”政策规定,擅自减免各项土地收益问题。
  针对上述有关问题,请社会各界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积极举报。举报电话88367486,举报电子邮件信箱:zhsmei@yahoo.com.cn特此公告

温州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督导小组
200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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